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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42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精神,对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0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三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2020年第三季度,全县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3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新浪微博,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9件,办理回复19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三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季度,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条、县自然资源局21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19条、县财政局15条、县教育体育局14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13条、县卫生健康局9条、县扶贫办7条、县公安局6条、县文化和旅游局6条、新现镇5条、县发展和改革局4条、县交通运输局4条、县水务局4条、县审计局4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条、县林业和草原局4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条、县爱卫办4条、白河镇3条、县民政局3条、白云乡2条、湾塘乡2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条、县司法局2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条、县应急管理局2条、县统计局2条、玉屏镇1条、新华乡1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医疗保障局1条、县投资促进局1条、县供销社1条、大围山管护局屏边管护分局1条,其他部门未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部门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工作长时间处于被动,导致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等问题。各重点领域部门负责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全,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项目监管信息等9类信息。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缺项,且相关栏目存在不同程度提供材料不及时的问题,如: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的“公共文化领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的“灾害事故救援”等,在第二季度通报后仍未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部分部门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重视,领导签字同意公开材料中存在个人隐私信息,公开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语句不通等情况。

  三、整改要求

  (一)重视平台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配合做好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运维工作,要认真对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逐项排查存在问题,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二)抓实政务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文件务必明确公开属性要求,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信息发布前审查和信息发布后检查工作,通过优化人工审核流程、辅助程序检查等方式,多措并举层层把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漏字等情况。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请涉及部门于2020年12月14日前按程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联系人及电话:吴培伦,3222339。电子邮箱:pbxzwgk@163.com。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