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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精神,对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1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1年第二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二季度,全县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4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新浪微博、“屏边交警”微信订阅号,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3件,办理回复13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按时限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二季度,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4条。其中,县民政局36条、县财政局32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7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7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条、县扶贫办7条、县自然资源局6条、县教育体育局3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条、县水务局3条、县文化和旅游局3条、县卫生健康局3条、县林业和草原局3条、新现镇2条、县公安局2条、县司法局2条、县交通运输局2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条、县统计局2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条、县机关事务局2条、玉屏镇1条、和平镇1条、白河镇1条、新华乡1条、白云乡1条、湾塘乡1条、县发展和改革局1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应急管理局1条、县审计局1条、县医疗保障局1条、县投资促进局1条、县苗文化研究中心1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平台建设有待完善。网站存在办事服务事项分类不精准、指标要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站内搜索”、“页面标签”功能有所欠缺,栏目优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工作长期处于被动阶段,政府网站普遍存在应更新未更新栏目,如“‘六稳’‘六保’”“重点领域学校信息公开”“义务教育”等栏目。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前后不相符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公开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质量。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按程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加强平台监管。县属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应部门的请示汇报、工作对接,努力解决好网站中办事服务事项分类不精准、指标要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做好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健康有序运行。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开而不管”的问题。

  (三)加强互动回应。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县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高回应速度,提升办理质量。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及时查看后台网民咨询、留言,及时给予答复。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