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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600
  • 发布机构
    中共屏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2
  • 时效性
    有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县医保局党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脱贫攻坚、其他相关材料八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有差距。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不到位。三是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低。四是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不明显。五是上报的部分材料质量不高。六是公务接待中存在同城接待现象;七是部分活动经费支出不规范。八是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九是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十是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十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十二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不足。十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巡察组针对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意见:

  1.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真正把医保政策宣传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让广大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医保扶贫带来的实惠,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管理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相关材料的撰写上报和收集整理工作。

  2.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杜绝同城接待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确保报销凭证符合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工会会员会费的测算和收缴工作。

  3.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结合县医保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循重大问题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和个人发言材料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正规。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基本制度,全面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四是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切实加强对“两定”机构日常监管。五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办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医保局党组要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反馈之日起7日内制定《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要在60日内上报《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同时要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表示,将按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