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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45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第十五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第十五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兵传达了县委书记宋文辉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五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管兴丽向县水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焦世云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管兴丽指出,巡察中,巡察组主要发现的问题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系统深入;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规定;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研究事项界线不清;局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水行政执法不到位;水行政执法归档台账资料不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面较窄;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教案、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不到位;“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问题”整改不到位等12个方面问题。

  管兴丽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根基,精心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健全议事规则,理清党政职责;强化过程监督,提升工作实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二是压实河(湖)长责任,层层落实河(湖)长制巡河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水资源监管,建立健全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小水电站持续将生态流量泄放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实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完善机制,有针对性地整改和保障治理成效。四是纪检监察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储备,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全面压实党组和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

  万兵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要强化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

  焦世云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指出了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水务局党组诚恳接受。

  焦世云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二是要压实整改责任,增强工作实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制”,不整改到位,绝不销号。三是要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水利发展。坚持以落实整改为切入点、以促进工作为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日常工作等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工作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水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