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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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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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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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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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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20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我县严格按照《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111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36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屏边县2020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直达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1至12月,上级下达我县各类直达资金共32260.5万元,其中:直达资金21866.3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0746.67万元,特别国债6210.66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4909.0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0394.1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13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62.0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370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3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83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545万元,由地方统筹使用失业保障基金175.2万元,灾后重建277万元)。
二、全县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县共分配各类直达资金32260.5万元,分配进度为100%,其中:直达资金已分配21866.33万元,分配进度为100%,参照直达资金已分配10394.17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三、全县直达资金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1至12月,全县各类直达资金支出共计31738.46万元,支出进度为98.4%,其中:直达资金支出21627.03万元,支出进度为98.9%(特殊转移支付支出10515.4万元,支出进度为97.8%,特别国债支出6210.66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支出4900.97万元,支出进度为99.8%),参照直达资金支出10111.43万元,支出进度为97.3%。
屏边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