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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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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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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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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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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精神,对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三季度,全县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4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新浪微博、“屏边交警”微信订阅号,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9件,办理回复9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据统计,三季度,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4条。其中,县卫生健康局61条,县民政局33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19条,县文化和旅游局18条,县自然资源局14条,县财政局13条,县教育体育局10条,县医疗保障局7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6条,县发展和改革局5条,县水务局5条,县乡村振兴局5条,县交通运输局4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条,县统计局4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3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3条,县公安局3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条,县司法局2条,县审计局2条,县林业和草原局2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1条,县应急管理局1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投资促进局1条,县机关事务局1条,县苗文化研究中心1条;新现镇6条,玉屏镇3条,白河镇2条,新华乡2条,湾塘乡2条,和平镇1条,白云乡1条。其余部门未公开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三季度,收到3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现已按要求办理回复。
二、存在主要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站内搜索功能存在故障,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流程项目缺失;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存在部分栏目长期未更新的现象,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的“灾害事故救援”“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全,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项目监管信息等9类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根据上级检查反馈,本县政务新媒体普遍存在已提供互动功能,但未及时答复公众咨询、留言的情况。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发布间隔时间长,需要及时提醒。
三、整改要求
(一)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应对好平台管理发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明白平台的权威性、重要性和严肃性,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部门发布前审核校对工作,发布后复查工作,层层把关压实责任,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漏字等情况。已开设政务新媒体平台的部门,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并按程序及时接收办理答复公众咨询、留言。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开而不管”的现象。
(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屏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屏政办发〔2021〕21号)要求,梳理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年内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要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标识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杜绝简单罗列标题等应付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自查自纠,制定措施逐项整改,确保年度政务公开考核顺利通过。
联系人及电话:吴培伦,3222339。
电子邮箱:pbxzwgk@163.com。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