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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1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精神,对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第二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二季度,全县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个,新浪微博2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二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4件,办理回复14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二季度,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程序办理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据统计,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4条。其中,县卫生健康局131条,县民政局45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条,县财政局16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15条,县发展和改革局14条,县教育体育局11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10条,县司法局8条,县审计局8条,县自然资源局7条,县医疗保障局7条,县文化和旅游局4条,县统计局4条,县乡村振兴局3条,县水务局3条,县交通运输局3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条,县林业和草原局2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条,县投资促进局1条;玉屏镇7条,白云乡5条,新现镇4条,白河镇3条,新华乡3条。其余单位未公开信息。

  二、存在主要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起草政策文件时未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材料,导致政策解读发布不及时,没有在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有关解读材料,同时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要素不全,没有完全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不主动、不及时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整改要求

  (一)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屏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屏政办发〔2022〕28号)要求,迅速对所涉及的领域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认真补齐公开信息。有责任栏目的单位,要按时限提供信息公开。

  (二)强化平台管理,确保正常运维。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批、备案等制度,严格开办、关停、注销、变更等程序,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确保正常更新信息,坚决杜绝严重逾期的情况,做到迅速及时整改错敏信息,不得延误。

  (三)加强信息发布,确保公开到位。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材料质量,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发布信息差错,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吴培伦,3222339;电子邮箱:pbxzwgk@163.com。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