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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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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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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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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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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22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综合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好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转发〈2022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财监发〔2022〕17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我局立即召集监督检查科及各拨款科室召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布置会议,经研究,决定成立检查组,由金融办副主任张菁任组长,另外从《屏边县财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张雷、杨万友、武雁、孔祥蒙)为组员参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公开、公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定检查内容。
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代理中介机构的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出具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是否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等方面。
(二)完善公开程序
县财政局在6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积极公示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做好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从《屏边县财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张雷、杨万友、武雁、孔祥蒙4人作为我县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对进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红河誉达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基本账户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以下问题:
(一)会计档案封面填写不完整。
如:会计凭证和凭证盒封面装订人、保存年限等事项未填写。
(二)会计凭证盒封面填写不规范。
主要表现是保存年限及单据张数不正确。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依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检查意见书》,建议其今后严格按规定规范填写、审核出差旅费报销单、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无函不予接待必须附接待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我局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与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征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等财政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综合成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工作。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案件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的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屏边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