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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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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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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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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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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局党组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共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等。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展开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活动”、农业系统巡回宣讲等活动组织农科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农科局法律顾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各1期,组织参加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讲会1期,全局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参加培训学习。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021——2022年组织局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70余人次参加屏边县行政执法干部政治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业务提升等培训。培训教师专题辅导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重要启示》《忆屏边历史、讲屏边故事》《行政执法讲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通过培训学习,全局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2.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与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依法生产、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农资领域的依法治理。一是认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专项宣传、4.15全民安全教育日、6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向过往群众展出宣传展板10块,发放假劣农资识别、农资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科普知识、草地贪夜蛾发生与防治技术、农机安全宣传手册、禁限用农药名录、禁用兽药目录、非法集资、《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草地贪夜蛾防治技术》等科普宣传资料7500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6500份,接受农民咨询100余人次。 二是抓好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根据州农业局、县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农科局一楼大厅滚动宣传2次,年初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向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非法集资宣传1次,发放《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资料50份。三是加大对农资经营人员普法。2021年以来共开展种子、农药经营户培训3期,共培训农资经营户277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识别假冒伪劣的鉴别力。
3.认真贯彻落实“一纲要两规划”。研究印发了《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屏边县农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局属各站所、科室按要求推进依法治农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屏边县农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成立农业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亲自挂帅,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落实,将法治政府创建重点工作内容写入年度工作安排,与党建、脱贫攻坚、农牧渔业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农业法制工作实施方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农业法制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对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为农科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理清思路,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印发了《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制度》,对局党委会议制度、学习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财管理制度等21个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单位内部管理,严明了工作纪律,保障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年底,局主要负责人按照《红河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所列内容撰写个人述法报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1.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
屏边县农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和《屏边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2015至2016年,全州农业系统法律顾问统一由红河州农业局向云南省亮剑律师事务所聘请2名律师为红河州农业局及13县市法律顾问。2017年至今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聘请法律顾问,县农科局与法律顾问建立联系制度,明确单位联系领导和工作人员。2020年以来,与法律顾问咨询法律事务20余次,法律顾问开展《屏边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屏边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屏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法制审核10余次,审核《屏边县水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申报框架协议》重大合同1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讲座1期。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情况。同时,加大农科局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县农科局政策法规科有工作人员2人,其中法制审核人员1人。
2.深化农业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机构编制、人社、司法等部门的支持下,屏边县农科局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推进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组建了新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了职责归并,人员调整,实现了集中办公、统一办案。一是执法机构设置情况。2019年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屏编办发〔2019〕28号)批准同意组建了屏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挂牌,完成了法人登记。2020年,县机构编制办印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屏编办发〔2020〕15号),单位类别暂不确定,机构规格:实行“局队合一”。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要求,进一步厘清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层级职责,以文件明确实施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统一归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管理等法律授权组织)的全部执法权集中整合,由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名义统一执法。二是队伍建设情况。屏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锁定编制20人,目前,屏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暂定使用锁定编制16名,调整到位执法人员16人,后因农科局人员紧缺,又借调其他科室站所12个,现实际在岗4人(不含大队长),大队长由农科局局长担任,其余人员均为事业身份人员。实现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办公、统一执法”。目前,有办公室2间90余平方米,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场所1间25平方米。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2台,照相机1台,执法记录仪2套,录音笔1支,打印机4台(其中彩色打印机1台,黑白打印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确保执法大队办公正常运转。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建立了《屏边县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屏边县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屏边县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要求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6余人次完成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领域34个监管对象随机抽查检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和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随机检查结果18条、行政处罚案件公示52件次,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法制审核,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印发了《屏边县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屏边县农科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成立了屏边县农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2021年以来,法规科共开展重大决策法制审核2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30起。三是加大案件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每年按要求参加县州农业局、县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查,2021年以来共选送行政处罚案件20余件次、行政许可4件次参加省农业厅、州农业局、县司法局参加案件评查,执法人员10人次参加评查活动,无不合格案件,得到了州农科局、县司法局好评。通过评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学习了其他县市和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的目的,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执法队伍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六条禁令”,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做到清正廉洁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和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努力树立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的执法队伍形象。开展行政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按照“政治练兵、专业精兵、实战强兵、军训树兵、竞技兴兵”要求,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4人次参加农业农村部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及省州农业执法培训,16人参加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6人次参与全州实战执法练兵办案活动3期。通过执法练兵,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尚未结束,执法队伍还不稳定。两年多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至今还未见成效,近期,省级又将原来的改革工作全部推倒重来,目前在玉溪、普洱、红河三个地州开展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因此,执法大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还没有定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执法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执法工作难度大。农业执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案件成本高。屏边县农业执法经费虽纳入财政保障,但由于预算额度低,每年仅3万元执法经费,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难以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农业执法队伍有毒有害津贴和执法津贴无保障。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长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身体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长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可以享受农业有毒有害津贴。但受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至今仍无法保障。
(四)执法人员紧缺,严重影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执法不仅涉及种子、农(兽、渔)药、化肥、农业机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领域监管,还涉及兽医、种畜禽、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业安全生产、农村宅基地等近20个领域,现有人员难以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执法存在“挑紧的急的重要的”执法,难以实现农业执法全面监管。
(五)县级实行“局队合一”,虽然强化了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提升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地位,但对行政执法行为如何实施监督带来很大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县的执法业务培训机会,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文书制作,努力提高执法大队的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充实农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二)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场执法检查现场宣传、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案释法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农资经营户及农产品生产者的培训力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农资经营户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并将农资经营信息录入农资监管系统,以便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以种子、农药、生猪屠宰、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为重点,严格按照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加大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查,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工作。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