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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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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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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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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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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三季度全省、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2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三季度,全县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新浪微博2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7件,按时办理回复17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三季度,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程序办理回复1件,自动放弃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据统计,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1条。其中,县卫生健康局96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3条,县民政局46条,县教育体育局23条,县财政局21条,县自然资源局17条,县林业和草原局16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15条,县发展和改革局14条,县司法局10条,县文化和旅游局10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8条,县水务局8条,县公安局7条,县统计局7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条,县交通运输局5条,县审计局5条,县乡村振兴局5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4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3条,县应急管理局3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3条,县医疗保障局2条,县机关事务局2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投资促进局1条,县地震局1条,县苗文化研究中心1条;新华乡4条,新现镇3条,白河镇2条,湾塘乡2条,玉屏镇1条,和平镇1条,白云乡1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乡镇、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全,存在漏项、缺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专栏长时间未提供信息公开。二是个别部门起草政策文件时未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材料,导致政策解读发布不及时。三是部分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四是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开设政务新媒体时,未按要求及时备案并纳入常态化监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运维后未及时主动备案。五是政务服务网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准确,存在表述含糊不清、办理时限与承诺办结时限不一致等问题,有的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办事服务功能有待提升。
三、整改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屏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查缺补漏,补齐公开信息。有责任栏目的部门,要按时限提供信息公开。
(二)从严审核信息发布。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发布信息差错,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
(三)强化平台管理。开设政务新媒体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批、备案制度,严格开办、关停、注销、变更等审批、备案程序,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政务新媒体开设部门必须及时整改错敏信息,做到严重错敏信息即收即改,普通错敏信息当天完成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要按照时限要求更新信息,坚决杜绝超期不更新的问题。
(四)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1次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检查办事指南关键要素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是否明确、提供下载的样表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权限整改的需形成上面材料报上级业务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吴培伦,3222339;电子邮箱:pbxzwgk@163.com。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