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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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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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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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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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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纳入屏边县医保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红医保发〔2022〕45号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现场勘验及综合评估,拟将屏边县鸿济堂大药房文化路店(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文化路35号)纳入屏边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4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请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单位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157号
联 系 人:杨伟
电 话:0873-3222566
邮 编:661200
屏边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