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105
-
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屏财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01-18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屏边县2023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县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屏边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获得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屏边县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屏边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
2023年1月 18 日
附件
屏边县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免税期限 |
1 |
13532523584805856G |
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