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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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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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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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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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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布
现将评定为屏边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一、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山区河道是2023年防汛关注的重点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实把山区河道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任务导向,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畅通河道行洪空间,切实保障山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加强巡查管护,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配齐配强巡查管护队伍,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巡查管护责任人、建立巡查管护制度、购买第三方公共服务等,设立专管员、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等巡查管护责任人解决河道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巡查,重点巡查居住人口密集、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河段,加大汛期巡查频次,及时报告河长责任人,由河长责任人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单位)或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清理整治,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二要严格管理机制,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项目和活动;要将山区河道管理列入河长制考核体系,并将责任细化实化至山区河道河长、巡河员、护河员岗位,规范河道日常巡查管护,强化发现、报告、处理的闭环管理,坚决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审核、把关等,确保工作到位、精准落实。
三、公布时间
2023年6月22日起。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方式
联系部门:屏边县水务局;
地址:屏边县玉屏镇人民路25号;
电话:0873-3221324。
屏边县水务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屏边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