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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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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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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202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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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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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省、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县政府办公室日常组织对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二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新浪微博2个,抖音1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二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7件,办理回复17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据统计,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1条。其中,县民政局30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条,县自然资源局16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10条,县审计局10条,县教育体育局7条,县卫生健康局7条,县财政局6条,县公安局6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6条,县交通运输局5条,县发展和改革局3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3条,县统计局3条,县司法局2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条,县应急管理局2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条,县投资促进局2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条,县水务局1条,县乡村振兴局1条,县医疗保障局1条;玉屏镇4条,新现镇4条,白云乡3条,新华乡2条。其余单位未公开。公开数量同比减少53.20%,环比减少43.11%。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二季度,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限办结。
(六)政策解读情况。二季度,全县发布政策解读6件,其中文字解读6件,无多元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少数部门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重视力度不够,栏目逾期连续2个月提醒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网站栏目信息。如:县财政局负责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的招商项目栏目、县苗文化研究中心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负责的民族文化栏目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发布的内容多次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仍然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情况。
(三)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执行不到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把握不准,存在应解读未解读的情况,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报送不及时,无多元化形式解读。
三、整改要求
(一)压实平台运维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办责任,进一步加强拟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守内容安全底线。要按照政府网站栏目时限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限等要求及时公开发布信息,避免造成栏目逾期被通报。
(二)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执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规范解读程序。要开展多元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问答等形式开展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将自第三季度起,严格检查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季度检查结果运用于政务公开年度考评。
(三)压实政务公开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要求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本季度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22339,邮箱:pbxzwgk@163.com)。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