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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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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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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边县司法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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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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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关于县级部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四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红河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红政办发〔2019〕36号)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部分县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执法区域:屏边县
执法类别: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办公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文化路大围山广场旁
监督电话:0873—3221804
邮编:6612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云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执法区域:屏边县
执法类别: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2号
监督电话:0873—3221472
邮编:6612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