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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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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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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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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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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2023年1—9月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屏边县1-9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队伍素质建设,加大监管服务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能,现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1-9月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县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389项,完成政府采购备案319项,采购预算金额12977.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537.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674.12万元,占采购资金总额的29.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7964.22万元,占采购资金总额的63.5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899.5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18%。共节约资金439.71万元,节约率为3.39%。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公告547条,其中:采购意向公开公告63条,采购公告65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73条,采购文件公开69条,采购合同公开277条。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项目63个,抽取专家294人次,专家参评142人次。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1〕2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县2023年实现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全面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合理的确定采购需求,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本部门的采购意向,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妥善做好我县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截至第三季度末,我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数量63项,已公开项目数量63项,意向公开率为100%。
(三)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下发《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函》(屏财发〔2023〕20号),督促各预算单位有食堂的预算单位按不少于10%的比例预留食堂采购份额;鼓励各预算单位工会每年至少留出一个节日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截至第三季度末,激活预算单位管理账号96个,采购人交易账号100个,预留采购份额20.45万元,交易总额29.86万元。
(四)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和措施,防止政府采购活动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二是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政府采购报表编制工作,并及时将政府采购报表上报给上级单位。三是强化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确保采购资料齐全和采购流程完整。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协调好政府采购和采购人之间、政府采购与供应商之间、政府采购与采购评审专家和公众代表之间的关系,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采购责任主体不够重视。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业务人员更换频繁,没有固定的政府采购专办员,导致采购工作脱节,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未及时进行合同公告,同时,因各种因素不能正常履约,导致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支付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县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
(三)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缺乏。评审专家库虽已初步建立,但数量少、门类不齐、总体资质水平偏低。尤其县一级评审专家较为缺乏,大多数专家为兼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工作规范运行。要求各采购人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采购流程标准,建立健全采购内控制度机制,编制采购基本流程图,梳理整个采购过程涉及的内容及流程。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完善措施,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进一步夯实采购基础,防范采购风险,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组织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专办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与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合同公开及履约支付等环节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采购人按照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及时、完整、准确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招标(邀请、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和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公告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
(三)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发挥财政监管和服务职能,将常态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紧密联系,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互贯通。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的多层次监管网络,有力推进政府采购的健康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服务。
(四)规范质疑投诉机制,提升处理能力水平。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投诉处理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提高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效率,充分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强化消费扶贫政策,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认真履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组织职责,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按时保质完成采购任务,定期统计和通报“832”平台采购情况,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引导预算单位广泛参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屏边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