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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2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全省、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县政府办公室日常组织对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3年第三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个,新浪微博2个,抖音1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三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4件,办理回复14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据统计,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8条。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条,县民政局29条,县财政局28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8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条,县自然资源局12条,县卫生健康局9条,县司法局9条,县教育体育局8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7条,县交通运输局7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条,县公安局6条,县发展和改革局6条,县文化和旅游局5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4条,县水务局4条,县应急管理局4条,县统计局4条,县乡村振兴局4条,县投资促进局3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3条,县林业和草原局3条,县医疗保障局2条,县审计局2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条,县苗文化研究中心1条,县机关事务局1条;白云乡17条,湾塘乡10条,玉屏镇2条,新现镇2条,新华乡2条,和平镇2条,白河镇2条。公开数量同比减少29.93%,环比增加78.88%。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三季度,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限办结。

  (六)政策解读情况。三季度,全县发布政策解读8件,其中文字解读7件,多元化解读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少数部门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重视力度不够,反馈栏目信息表不及时查阅整改,栏目逾期连续2个月提醒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网站栏目信息。如:县财政局负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的旅游市场持续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栏目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政务新媒体主动更新意识差,需要提醒发布信息。

  (三)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应解读未解读的情况,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报送不及时,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问题,很少运用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三、整改要求

  (一)切实保障平台建设。涉及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公开力度。要整合错敏字词库,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内容检查纠错机制,减少问题信息。新开设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保持运维。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规范解读程序。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三)查缺补漏完善公开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2023年度屏边县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和各个领域标准指引目录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梳理公开事项,查缺补漏,补齐公开内容。

  本季度检查存在问题的2家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22339,邮箱:pbxzwgk@163.com)。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