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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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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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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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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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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屏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屏边建设规划(2021—2025年) 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屏边县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围绕深化依法履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职第一责任人职责。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以文件的形式制定学习资料,印发至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率先领悟,再组织集中交流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共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8场次,530余人受教育,安排32人紧扣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谈学习收获感悟、谈工作思路举措,推动学用结合。
(三)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化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建卫生健康局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县的日常工作,将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宣传,通过宣传、教育、警示、引导等方式,增强全民安全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让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竭力营造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受教育2600余人次;362人参加“宪法在你身边” 在线答题,答题847次,准确率80%;374人参加国家安全、保密知识测试,平均自评分88分以上。四是组织开展“六进”法治宣传活动。以《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宣传内容,与卫生健康宣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监督巡查等工作相结合,以多样性的方式宣传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共开展3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2200余人次,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0余份。五是开展反诈防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切入点,反向教育,不断敲响“反诈警钟”,增强反诈防骗意识。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开展对患者及家属普及相关反诈防骗的知识,切实增强患者及其家属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反诈防诈的浓厚法治氛围。2023年以来开展反诈防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9场次,普法宣传覆盖人数659人,发放宣传材料3种1300余份。六是丰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实效。采取LED宣传、公众号宣传、短信宣传、线下宣传等形式,正确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围绕宣传主题挂横幅共49条,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94条,短信发送普法标语口号5165条。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为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由县人民政府聘请律师从事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合理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生健康系统解决法律知识实际难题,对我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卫生健康“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发证”的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形成。2023年以来,电子证照 133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236件。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将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融合,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着力营造良好的医疗营商环境。行政检查981次,行政处罚80件。三是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适用法定程序。今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均无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申领、换领、注销行政执法证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与备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了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在卫生监督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对文字、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五是严格执法裁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六是案卷评查促提升。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对行政处罚案卷,逐卷逐项进行自查,从主体资格、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案卷装订顺序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七)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等。2023年我局收到县政协提案6件,主办3件,分办3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八)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排查不安定因素,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来电、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一直都非常重视行政诉讼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及进行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社会投诉15起,医疗纠纷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够;二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够高,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三是依法决策能力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一体化部署。组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有效形成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法治建设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将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清单式推进。制定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计划》《重点普法工作清单》等,把法治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三是片区化督办。将县乡各医疗卫生机构,划定分管、联系7个责任区,明确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等10项监督检查工作,分管责任领导,定期督促挂联单位规范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按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和相关材料。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指导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年度法治目标的实现率。
(二)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经费保障。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