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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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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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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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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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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屏边万康医院增加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45号)文件规定,经屏边万康医院(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53号)自愿申请、现场评估达标,拟增加屏边万康医院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和特慢病门诊报销、城镇职工特慢病门诊报销的医保支付类别。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请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单位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157号
联 系 人:江微
电 话:0873-3223269
邮 编:661299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