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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0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屏边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干部会学习主要内容,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屏边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局党组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二是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统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县统计局的任务,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认真落实《法治屏边建设规划(2021-202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局主要领导严格按要求上报2023年述法报告。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调查队、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经费保障。2023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次,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工作2次。

  (二)压实普法责任,提高依法治统意识

  一是面向领导干部开展普法。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局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例会、支部党员会、QQ群等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为全县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单位各部门采取以会代训跟进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规范统计秩序、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确保了国家统计政令的畅通,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屏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县经普办分别到各乡镇对分管领导及统计员做统计法律法规单位和清查“两员”培训,目前全县共计培训“两员”850余人次。2023年举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1期,对领导干部培训50余人次,举办统计法治培训16期348人,参加上级统计法治培训8期、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期。二是面向企业开展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将普法搬到基层一线,切实把统计普法宣传和为基层答疑解惑、数据质量统一起来,始终树牢数据质量意识,指导规范统计台账,做到“依法依规、应报尽报、数出有据、支撑合法”。组建“分管领导+业务”专业小分队,主动深入一线“一对一”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与行业部门一起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指导等形式开展分专业、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做好基础工作,为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现场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同时,指导如何在统计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何做数据指标的预警分析等。2023年以来共深入企业开展宣传70余次,指导单位乡镇160余次。三是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日等重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摆摊设点、接受群众咨询。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日历3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悬挂标语和海报20余幅,耐心热情地解答现场群众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30余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了解,为促进统计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四双工作”和挂钩帮扶工作组建小分队深入包保小区和挂联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10次180余人。

  (三)强化监督执法,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前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新维护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信息,严格按照办事指南作出的承诺提供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环境。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专项活动,2023年9月,县统计局主要领导通过坐窗口及时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屏边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屏边县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通知》《屏边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的通知》《屏边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在做重大决策之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程序合法,权力正确运行。二是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利剑作用,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加强统计与纪检、组织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融会贯通。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查处会商机制、典型案件提级督办机制,完善信息互通、资料共享、专班对接等工作程序。加大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精准、有序、高效处置。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机制。推进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今年对9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持续深化基层统计建设,全面推进县、乡(镇)、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夯实部门统计基础,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专业联动的统计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基层统计数据管理制度,为7个乡镇统计站制作《统计数据审核制度》《统计资料及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保密制度》《统计法律法规26个不得》等9个制度63块制度牌上墙,定期组织开展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在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特别是从基层实践的角度来考虑,统计法治化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力量还有待加强,全县具备执法资格的、能正常执法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影响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二是统计普法宣传的日常性、经常性还有待提高,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屏边统计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统计执法监督科。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法治工作形势,明确全年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县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核查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加强依法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谋划,及时解决制约统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现实问题。

  (二)强化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着力加强统计人员法治教育,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守好惩防统计造假最前线。着力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发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崇法的法律意识。

  (三)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备案等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及处罚流程,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和专业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构筑源清流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