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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9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抓实干部教育培训。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深悟透,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能力。二是通过学习强国平台、“云南依法治省”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微党课”“微讨论”“微直播”等系列微教学活动,构建起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指尖课堂”。三是采取学习研讨班、讲师专题讲、干部自己学等形式全面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学习活动200余次,参与人数5000余人次。

  (二)坚持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做到立即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实现748个事项“即办”网办率达100%,“就近办”5.4万件。二是落实政务事项进驻工作,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达42个,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202项,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1202项,比例达100%;全县“跨省通办”办件26.7万件。三是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设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3年,收到“县长信箱”信件49件,回复办理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均按程序办结。

  (三)坚持用好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召开听证会3场次,出具法律意见3件。二是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63个县级部门及7个乡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列席会议18次,提供法律服务316次。三是制定实施《屏边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到期的《屏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

  (四)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对42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行为数据录入1468条,投诉举报0条。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单位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制作、使用、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坚持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各乡镇、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160人次。二是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3家执法部门34件案卷进行评查,其中优秀案卷22件,占比65%。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人员符合在编在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临时工、聘用人员持有执法证现象发生。换发行政执法证361本。

  (六)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收到办结行政复议申请3件,审理终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二是设立县级法律服务工作机构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80个,培养“法律明白人”400名,通过多平台畅通纠纷化解方式,让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三是设立5个巡回审判点,在社区设立检察服务站,推行“再任派出所长”制度,统筹建设“石榴红”调解室87个、培养“石榴红”调解员745名。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75件,调解1169件,成功率95.5%,同比上升44.14%。四是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新建普法专家人才库1个116人、法律服务专业团队1个60人,培养“村组干部+乡贤五老+法治文艺队+红色服务队”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20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600余场次,建成法治文化广场4个。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抓住“小切口”立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启动《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试行)》制定工作,目前,《条例(草案)》已全面完成省州县党内报批程序,2024年初经县人代会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颁布施行,将成为全国首部乡风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

  (二)培养“三支”队伍。持续深化“学史力行社区工作红色服务队”进驻社区一线,及时发现、反馈、督办法治建设难题;充分发挥“银发党员”作用,激发先锋活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实施“苗岭薪火”干部培养计划,建立“薪火联盟”,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

  (三)建立“反馈圈”机制。建立“反馈圈”“民情招呼站”微信群,实现全员反映、线上认领、线下整改、圈内反馈的全过程闭环监督,结合工作成效“红黑榜”,全方位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共解决法治方面问题40余个,进一步敞开“监督门”,构建“阳光政府”新格局。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发展不够均衡。乡村法治建设进展仍较为缓慢,县级各部门之间法治建设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治人才储备不够充足。在岗在编法律人才未能匹配到与专业相符的岗位,适配的管理激励惩戒机制体系还未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对执法案卷制作不够规范,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距离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体系还有差距。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带头开展学法。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班子成员领学、列席部门集中学习等方式,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能力。全年提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法10余次。三是提高治理水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治理能力。2023年,屏边县荣获省级“平安先进县”,县司法局荣获“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县法院等4部门荣获“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2024年工作建议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研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一年树形象、两年强基础、三年大提升”工作思路,制定《屏边县法治政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出亮点,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持续加大执法问题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清理过多过泛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乡镇赋权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执法职责权限。

  (五)持续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健全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