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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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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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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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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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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纳入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屏边龙湖园分店为屏边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红医保发〔2022〕45号)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现场勘验及综合评估,拟将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屏边龙湖园分店(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龙湖园小区3-3-1、3-3-2、3-3-3、3-3-4号商铺)纳入屏边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4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请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单位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157号
联 系 人:江微
电 话:0873-32232696
邮 编:661299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