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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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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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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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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滴水苗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及合作方公开征集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各有关企业和社会组织:
为切实解决辖区老年人做饭难、就餐难、吃饭难等问题,持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屏边县滴水苗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及运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屏边县滴水苗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及运营项目
二、建设地点
屏边县滴水苗城片区
三、建设内容
按照老年助餐服务建设标准实施,主要包括:
(一)功能场地改造。规范设置就餐区、操作区、清洗区、储物区,合理分区、布局规整,满足日常烹饪、集中就餐、卫生消杀等功能需要。
(二)设施设备配套。配备灶台、蒸饭设备、冷藏冷冻设备、消毒柜、餐桌椅、通风排烟、消防器材等配套设施,达到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标准。
(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卫生标准、统一服务流程,健全食材采购、留样登记、卫生消杀、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等制度。
(四)适老化改造。优化就餐环境,做到防滑防水、采光通风、无障碍通行,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老年就餐环境。
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先就餐,重点保障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低保及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五、服务模式及收费原则
(一)服务模式。采取“堂食为主、预约订餐、按需送餐”模式,无特殊情况全年正常供餐,根据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
(二)菜品标准。坚持低盐、低脂、软烂易消化的老年膳食标准,每日荤素搭配、营养均衡、菜品新鲜、定量保质。
(三)收费原则。坚持普惠低价、保本微利、公益兜底原则,面向老年人收取基础餐费;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按民政相关帮扶政策予以适当减免补助。具体收费标准由报名单位在运营方案中提出建议,经县民政局审核后公示执行。
六、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建设补助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补助资金按实际建设投入据实核定,据实拨付,不高于20万元。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核定金额拨付。
(三)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幸福食堂建设。
(四)合作方须承诺幸福食堂建成后持续运营不少于5年。运营未满5年擅自停止运营、改变用途或转作他用的,县民政局有权按协商条件收回未按规定运营的补助资金。
(五)后续如遇上级就餐补助等政策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自愿承担公益助餐服务责任,接受民政部门监管;
(四)承诺幸福食堂建成后持续运营不少于5年,运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停止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5日(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屏边县民政局养老科302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873-3223879 杨先生
(五)需提交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办理承诺书);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办理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堂建设及运营方案;
6.报价单(含建设改造、设备配套、运营服务等费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询价及评审方式
由屏边县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方案、报价、运营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本次询价不唯报价论,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将根据报名方建设方案、选址人流量、运营经验、持续运营承诺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合作方。报价高于20万元的视为无效。
十、有关说明
合作方须承诺持续运营不少于5年。运营未满5年擅自停止运营、改变用途或转作他用的,须退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党组同意,并按未运营年限比例退回相应补助资金。拒不退回的,依法追缴。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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