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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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nynchkxjsj/2026-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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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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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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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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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 农技人员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顺利完成屏边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全县优势农产品及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现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特聘农技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项目内容
1.全县打造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其中:1个粮食示范展示基地、1个中草药示范展示基地、1个水果示范展示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组织2次以上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培训观摩活动。
2.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3个。每个示范主体组织2次以上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培训观摩活动。
3.招募特聘农技员人数7名,其中,畜牧类特聘农技员3名、种植类特聘农技员4名。
(二)补助标准
1.科技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补助标准8.5万元。根据示范基地生产实际,资金用于肥料、种子、种苗等物资补助。
2.科技示范主体。每个主体补助标准6万元。根据示范主体生产实际,资金用于肥料、饲料、种子、种苗、种畜等生产物资补助。
3.特聘农技员。工资为1000元/月,服务期为1年。
二、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遴选条件
1.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1)在屏边县辖区内具有科技创新,规模较大、设施较完善、产业示范带动能力强、帮扶意愿较高、能积极配合开展示范基地建设的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2)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3)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有一定产业基础,具体规模要求如下。
| 类型 | 单位 | 规模 | |
| 种植业类 | 粮油 | 面积(亩) | 50-200 |
| 中草药 | 面积(亩) | 30-100 | |
| 水果 | 面积(亩) | 100-300 | |
(5)社会信用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诚信记录;
(6)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所属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应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
(7)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租赁合同;
(8)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科技培训等活动的能力;
(9)规章制度完善,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
2.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在屏边县辖区内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联结机制;
(2)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3)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有一定产业基础,具体规模要求如下。
| 类型 | 单位 | 规模 | |
| 种植业类 | 粮油 | 面积(亩) | 40-100 |
| 中草药 | 面积(亩) | 20-100 | |
| 水果 | 面积(亩) | 50-300 | |
| 养殖业类 | 猪 | 年出栏(头) | 100-200 |
| 肉牛 | 年出栏(头) | 20-100 | |
| 肉禽 | 年出栏(只) | 500-2000 | |
(5)社会信用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诚信记录;
(6)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带头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
(7)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租赁合同;
(8)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科技培训等活动的能力;
(9)规章制度完善,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
(10)同等条件下,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3.特聘农技员遴选条件
(1)从屏边县辖区招募年龄25-55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农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2)有较好的技术专长,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县农科局发布《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2.报名申请。申报基地和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含申请书、项目申报承诺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特聘农技员填写《屏边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于规定时间前持项目服务申报书或申请表到县农科局农培中心申报。
3.组织遴选。县农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基地、主体、特聘农技员进行考察,遴选出适宜的示范基地/主体和特聘农技员。
4.公示。遴选出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需进行公示。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科局与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
(三)考核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农科局牵头联合乡镇、涉及企业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根据完成情况,由基地和示范主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县农科局党组研究后予以物化补助;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付物化补助;对考评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将及时解除合同停止聘用,并取消下年度参选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基地和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配合开展探索现行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增值取酬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公告时限。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5个工作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陈耿菊,0873-3226196。
联系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186号,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404室。
特此公告
附件:1.科技示范基地、主体项目申请书
2.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3.项目诚信承诺书
2026年8月28日
附件【附件1 2026年屏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改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主体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附件2 屏边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xlsx】
附件【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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