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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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czj/2026-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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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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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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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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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屏边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执行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税政和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国有企业管理科、金融监管合作稳定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设4个业务科分别是:综合科、征管科、计划稽查科、票据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财务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因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财务监管中心不单独核算,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核算,导致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党建赋能,凝聚发展力量。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累计召开党组会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工作例会6次。二是深化党纪教育。召开部署会、举办读书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2025年共开展警示教育5次、廉政谈话7次、书记讲纪律党课2次。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述责述廉、廉政提醒、集体谈话,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2.聚焦财源建设,抓好组织收入。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亿元,同比增长2%。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6亿元,同比增长0.24%。圆满完成收入增长预期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近年来,屏边县基层 “三保”、债务风险、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公开等考核中排名红河州前列,未出现“三保”保障舆情、债务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3.聚焦群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加大。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等专项资金1745.02万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目标。二是惠民惠农补贴及时兑付。依托“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足额兑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345.65万元。三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医疗救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19293.06万元。四是文旅科技事业创新发展。安排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及科技专项资金613.86万元。五是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稳定。投入绿美城市建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987.07万元。
4.聚焦防控风险,筑牢安全底线。一是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保持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批准的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二是积极化解债务存量。通过向上争取一揽子债务化解政策、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三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按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及4个子方案,抓实防风化债责任,保持债务风险等级处于较低水平。
5.聚焦转型升级,激发国企活力。一是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制发《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县属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瞄准国企改革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实现总资产84.5亿元、总收入36.3亿元,有效促进县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三是县属企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围绕聚焦主业、突出实业要求加强投资管控,已完成平台企业压减1户,“随退随核”已审核通过1户,剩余1户企业已完成债务“双清”,正在进行“随退随核”审核。
6.聚焦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延续落实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一揽子政策,全年减税降费5196万元。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惠民举措。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7笔、金额11342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401人。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2858.4万元。
7.聚焦财政监管,提升治理能力。一是稳定实施财务联审工作机制。率先成立红河州第一家规格为副科级的“预算单位财务监管中心”,全年一级预算单位共开展财务联审7577笔,联审金额为70965.15万元,对联审不符合规定的经济支出事项按规定退回918笔,金额为15588.67万元,退回金额占送审金额的21.97%,退回率同比增长14.87%;二级预算单位共开展财务联审6975笔,联审金额为14588.02万元,对联审不符合规定的经济支出事项按规定退回968笔,金额为2125.1万元,退回金额占送审金额的14.57%。二是纵深开展“清廉云南”行动。针对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6个方面,组建4个检查组实地抽查,共发现问题80个、涉及金额90.67万元,已督促整改66个、涉及金额74.29万元,正在整改14个、涉及金额16.38万元。为持续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在财政走深走实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1160次,播放、悬挂宣传标语1千余条次,发放宣传产品1.5万余份。有效控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良贷款逾期率在1%的目标任务以内。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609928.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9928.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8075.08元,减少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8075.08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全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服务经费、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咨询服务经费等项目金额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609928.77。其中:基本支出7808853.32元,占总支出的81.26%;项目支出1801075.45元,占总支出的18.7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8075.08元,减少4.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9824.62元,下降6.35%;项目支出增加455641.09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局工作经费、全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服务经费、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咨询服务经费、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等项目金额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8853.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13366.62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5486.70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1075.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100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全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557049.4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服务经费等项目经费455592.18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办公设备购置、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经费550000元,主要用于补偿农业贷款发生的风险损失的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中央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经费87305.61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归还弥勒市供销社借款资金项目经费135028.26元,主要用于归还弥勒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借款利息的支出;
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100元,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9928.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8%。与上年相比减少968075.08元,减少9.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506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级拨入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366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0%,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人员非基金支付的其他津贴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2024年10月工资名册做2025年年初预算,相关保险预算以2024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计算,职业年金是按退休(离职)人员或外调出本县人员据实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176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2人导致超预算执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638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中央省级奖补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创业担保贷款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购买信创电脑专项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9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2人导致超预算执行。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107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107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12.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107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41.00元,下降37.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请示汇报、乡镇村委会办事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486.70元,比上年增加21825.24元,增加3.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在编人员2人,相应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964.50元、邮电费 18,040.00元、差旅费 51,919.00元、会议费6,313.00元、培训费2,812.00元、公务接待费 10,766.00元、工会经费107,661.20元、其他交通费用297,03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元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03985.21元,其中,流动资产4312.4元,固定资产299671.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57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9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4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4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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