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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pbxhpwsy/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中医常规诊疗护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相协管、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妇产科、中医科、麻醉科、急诊医学科、慢病管理科、院感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案管理科、护理科、药剂科、医务科、医保办、公共卫生科、健康管理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药房、挂号收费室、B超室、院办公室、党建办、财务科、信息科、后勤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打好医疗质量攻坚战。共派出5名医务骨干赴医共体总院外科等科室进修,为医院的医疗质量夯实基础。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590665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7986.1元,占总收入的62.4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967490.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52%;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75.65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12262.07元,增长2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8077.87元,增长60.8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增,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减少507839.64元,下降7.84%;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医保就医政策,住院病人比上年度减少,导致医疗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37976.16元,下降99.16%;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转拨经费转财政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296755.4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390.58元,占总支出的56.89%;项目支出6163364.82元,占总支出的43.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3450.53元,增长5.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84300.73元,下降27.49%;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共减少5人,工资及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847751.26元,增长166.17%;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及时完工,加大了项目款支付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339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17394.66元,占基本支出的6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5995.92元,占基本支出的3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6336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总支出1067845.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经费343839.05元,主要用于电费、网络费及日常维修维护费和办公设备采购,保障了日常基本运转。

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经费4483888元,主要用于开展专用设备购置,医疗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由于专用设备购置,院内设施改造,医疗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798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51%。与上年相比增加3758077.87元,增长60.81%,完成年初预算的264.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64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完成年初预算的75.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003.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3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91.13元;遗属生活补助37450.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屏人社发〔2025〕21号退休1人,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1889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完成年初预算的317.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56616.56元,其中基本工资1077093元、津贴补贴254804元、奖金80921元、绩效工资140604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982.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621.2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1149.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2138.89元,其中电费73922元、邮电费40075元、培训费1120元、专用材料费40867.41元、劳务费767810.64元、工会经费37503.84元、福利费840元;资本性支出4500143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489600元、大型修缮20105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年度内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屏人社发〔2025〕21号退休1人,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我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我单位2024年度和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8223622.31元,其中,流动资产5175543.53元,固定资产11580412.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355666.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7836.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7508.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 0项,账面原值 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