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pbxsjj/2026-000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屏边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精准揭示政策落实堵点、资金使用疑点与权力运行风险点,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当好“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基层经济卫士。

一、地方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

202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67万元、支出175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0万元、支出382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支出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289万元、支出1379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大;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工程建设未按时开工;县住建局对专项债券项目监管不到位,在不具备施工条件前提下,违规支付预付款;乡镇卫生院收取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未通过“预防接种服务费”科目单独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县教体局、新现镇政府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预算执行刚性不足,全县49家预算单位扩大培训费开支范围,在培训费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县级汇总决算报表中政府采购支出数据与实际不符。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住建局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竣工价款结算;2025年度“三公”经费不降反增;未按规定清理上缴到期结转资金11.90万元;扩大培训费支出范围;预算编制不完整,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编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暂存款项中核算收支;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未填报政府采购支出信息;屏边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未估价计入固定资产;对审计查出多支付工程款5.33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违规出借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屏边县7个乡镇人民政府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财政资金核算管理使用及绩效方面问题6个:5个乡镇下辖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虚报套取会议费、公益林补偿金等财政资金用于耕地流出整改等其他用途;白河等5个乡镇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违规将村委会报账员未垫资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等。2.项目实施及建设管理方面问题10个:7个乡镇35个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多计工程价款308.26万元;4个乡镇18个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多支付工程价款136.45万元;白河镇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验收流于形式等。3.项目资产管护运营绩效方面问题2个:5个乡镇及下辖村委会、村小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应纳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054.14万元;新华乡9个村委会未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3个村委会未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4.资产收益分配和处置收入管理使用方面问题3个:3个乡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产产生的收益未按规定计提相关经费;屏边湾塘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分配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产产生的收益;湾塘乡阿卡村委会合作投资经营农资超市项目未实行“四议两公开”。5.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个:新现镇洗马塘村委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纪念品;5个乡镇下辖25个村委会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因公有效依据材料开展接待;新华乡马鹿塘村委会用工作经费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日常生活伙食费等。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县林草局局长、新华乡乡长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林草未及时将非税收入20.35万元上缴国库;审核不严格,导致保险公司虚增商品林投保面积骗取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60.78万元;虚报枇杷嫁接面积套取项目资金8.1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新华乡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69亩;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现象严重;乡集镇污水未全部收集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乡生活垃圾处理厂设施、场地闲置;对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导致多支付工程价款6.77万元等。

五、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审计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共17件,涉及违规套取资金、违规公务接待、涉嫌串通投标等方面。

六、审计建议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收支监管。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决算编制,提升预决算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财政部门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政策理解偏差。

(二)严管项目流程,提升建设质效。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全过程监督;压实项目各方管理责任,强化过程监督与动态管控,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按规定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强化项目资金与施工进度联动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投用,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益。

(三)规范资产管理,守护国资安全。新增资产及时验收、准确登记、规范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与账务核对工作,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强化资产日常监管,严防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切实守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