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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pbxnynchkxjs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限期核验的通告

广大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者:

为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根据《屏边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限期核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验范围

本次限期核验范围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提交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但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仍未完成机具核验的所有机具。具体涉及购机者名单及机具信息详见附件《屏边县农机购置补贴未核验机具名单》。

二、核验时间

请相关购机者务必在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30日期间,携带补贴机具及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核验。逾期未进行核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暂停该机具的补贴办理流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购机者自行承担。

三、核验地点

核验地点为屏边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或购机者所在地乡镇农财服务中心。请购机者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按时到达。

四、核验所需资料

1.购机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购机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组织购机者)。

2.购买补贴机具的税控发票。

3.补贴机具的实物及固定铭牌(铭牌信息应与申请资料一致)。

4.购机者用于接收补贴资金的社保卡(一卡通),开户名需与购机者身份信息一致。

五、核验流程

1.资料初审:核验人员对购机者提交的身份信息、购买信息、银行卡(社保卡)信息等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于牌证管理机具,还需核验行驶证信息与机具信息是否一致。

3.结果确认:核验完成后,核验人员将当场告知核验结果。如核验通过,购机者需签字确认;如核验不通过,核验人员将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购机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核验。

六、重要提示

1.请购机者高度重视此次机具核验工作,积极配合核验人员的工作安排。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验的,请提前与核验机构联系并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核验。

2.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等骗取农机购置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屏边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3-3223476。

特此通告!

附件:屏边县农机购置补贴未核验机具名单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屏边县农机购置补贴未核验机具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