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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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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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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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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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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组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效果质量抽检结果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2021年屏边县在“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要求基础上,不断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完善公示制度。按省州要求在巩固提升阶段疾控机构对“八类”重点场所清洁消毒的效果抽检每季度抽检不低于25%,行动办于2021年2至3月组织屏边县疾控中心、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分两批次开展了第一季度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效果质量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全县公共场所单位共346家,其中“八类”重点场所125家,其他公共场所221家。截至2021年3月26日,全县共抽检137家公共场所单位,抽检率达39.31%。其中抽检“八类”重点场所125家,“八类”重点场所抽检率达100%,提前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抽检其他公共场所中的住宿场所11家,其他公共场所抽检率达4.98%,抽检火车站1家 。137家抽检任务中合格单位为118家,不合格单位有19家,抽检合格率达86.13%。
二、抽检结果
通过抽检137家公共场所单位,合格的单位共118家,不合格的单位19家(详见附件),抽检合格率为86.13%。不合格单位中,“八类”重点场所单位16家,其中旅游景区1家、商场1家、学校及学校食堂餐饮14家、其他公共场所单位3家。
三、抽检结果运用
消毒效果检测结果报告将作为通报和行政处罚依据,对19家采样检测不合格的公共场所单位,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抽检不合格的19家单位,由牵头单位和监管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不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单位,由屏边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动办”)进行通报批评。
(二)检测不合格的公共场所单位通过限期整改后,由行动办组织县疾控中心进行第二次消毒效果质量抽检,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将由牵头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直至整改达标,消毒效果质量检测合格为止。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公共场所单位,将加大查处力度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督促检查对象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举报投诉电话:0873-3226586
附件:屏边县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场所消毒效果卫生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屏边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组办公室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3月26日
附件【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