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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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5-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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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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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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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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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公告
根据《政协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重点提案26号、13号、44号、64号、11号、14号、19号、78号、65号、2号、76号的办理情况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8日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222587。
提案号:第26号
提案者:玉屏镇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给“美丽家园”建设户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及“建筑风格统一、建筑外观统一”的原则,采取“公寓联建”等模式建设了千户民族村、玉水寨、石头寨、白泥田等美丽家园,但建设户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政策一直不明晰,房屋产权证得不到办理,目前农户反应特别强烈。
建 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住建等部门力量,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美丽家园”建设农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承办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提案后,及时召开局党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相关事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涉及科室长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对从2012年开始实施“美丽家园”以来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房户认真调查核实,听取各乡镇领导和部分建房户的意见。通过调查,全县已建成“美丽家园”中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涉及玉屏镇阿季伍、白泥田、石头寨,和平镇碗厂,白河镇新云盘、白云乡酒房等97个村寨2711 户。
三、按照程序,审核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美丽家园”建设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住宅用地,由建房农户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报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持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份开始,每年发函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上报涉及到每个“美丽家园”建设村寨的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目前,玉屏镇石头寨,和平镇碗厂,白河镇新云盘,白云乡酒房等51个村小组964户的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完成,农户提交初始登记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进行初始登记,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玉屏镇阿季伍、和平镇碗厂等46个村民小组1777户“美丽家园”建设的农户,因材料不齐等原因,没有取得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还不具备登记条件,待各乡镇报齐相关材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建房户提交初始登记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始登记,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办结时间:2016年9月2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正在落实(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13号
提案者:人大、政府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对人白公路湾塘至人字桥段进行提质改造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人字桥是我县旅游景区开发的重要景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景区建设和对外宣传力度,目前景区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对外知名度也大大提升,人字桥游不断升温。据人字桥村村民介绍,每天都有游客,节假日更多,有时游客多达数百人,想到人字桥游玩的人也越来越多。人白公路是湾塘乡重要经济、交通主干线,也是通往人字桥景区的主要通道,原为开发南溪河梯级电站而建,路基宽3—4米,2004年进行了非整齐弹石路面改造,2015年对白寨至湾塘段进行了提质改造。湾塘至人字桥段15.7公里路面没有进行提质改造。这一路段弯多、路窄,路面、路基损毁较多,一些地方只能勉强通过越野车,轿车、大客车很难通过,行车安全隐患大,成为人字桥景区开发的一大瓶颈。因此,需对此路段进行提质改造,以促进人字桥景区开发及湾塘乡经济的发展。
建 议:县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对人白公路湾塘至人字桥段15.7公里路面按四级公路以上等级进行提质改造,以促进人字桥景区的开发和湾塘乡经济的发展。
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吴显贵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加快人字桥景区开发步伐和改善湾塘乡通行条件,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改造项目资金,由于国家对县道的改造投入相对较小,很难争取县道改造资金对该公路进行全线加宽改造。但通过积极争取,该公路已经列入省道S313线,县交通运输局已积极向省州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下达计划实施提质改造。
办结时间:2016年11月4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正在落实(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44号
提案者:和平镇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规范芷白公路减速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芷白公路上由于群众私自设立减速带,呈现不断扩大趋势,减速带前无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大多是在公路上横设一凸起的水泥梁带,距离稍远就会看不清楚,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路的通行能力,还会因为紧急刹车、避让等因素诱发意外交通事故,成为新的安全隐患。
建 议:县交通部门规范芷白公路减速带的设立,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吴显贵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近年来,芷白公路上私设减速带现象日益增多,设置不规范,无警示标识,造成行车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抽调工作组到芷白公路实地进行调查,并投入资金3万余元分别在阿卡小学、阿碑小学、营盘小学、毛家小学、白云中学、五家店村及河南村路段拆除私设减速带,按标准设置减速带14条,并在这些路段安装减速标识,提醒过往车辆和人员,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安全隐患。
办结时间:2016年10月1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64号
提案者: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老城区“蜘蛛网”整治力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市政道路、供水、排污、供电、通信等社会各项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由于历史原因,由各类固定支架支持,在空中布设的线缆布满大街小巷,是一种简便维护费用相对低廉的线缆敷设方式。旧城区的架空管线主要有电信、移动、网通、联通、有线电视等弱电电缆线,这些“蜘蛛网”在同心圆超市、广电局门口、玉小民小岔路等路段十分突出。成捆裸露架设在街边绿化树、建筑物边沿的主要集中在昆河公路财政局一侧、人民路县人民医院一侧,这些管线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仔细辨认,才能分辨出哪条线缆是哪个部门的。这些路段在“苗族风貌街区改造”实施后,显得十分显眼,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为认真贯彻落实原省委书记李记恒到屏边视察时讲话精神,把屏边打造成为特色精品旅游小镇,建成吃住行游购娱等“六要素”功能完善的旅游地。要结合“苗族风貌街区改造”,应加大对老城区“蜘蛛网”整治“入地”力度。
建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老城区“蜘蛛网”整治方案,开展城市综合管网入地改造。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马自英、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屏边县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各种电线﹑通讯线﹑光纤线等架空铺设﹐相互缠绕﹐形成了城市“蜘蛛网”﹐在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整治城市“蜘蛛网”十分必要。由于城市“蜘蛛网”涉及电力、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众多部门,工作开展难度大,难以在短时间内一次性整治完毕。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专项规划工作,现已完成了地下管线普查,正在开展《屏边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精品苗城建设和旧城改造,有计划、分步骤对老城区的“蜘蛛网”进行整改,联合各管线产权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对已经垂落或废弃的通讯电缆、旧电线进行拆除,逐步整顿乱拉乱搭的架空电缆,达到入地条件的要入地,对暂时没有条件入地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与管线产权单位协调对接,尽量梳理、尽量隐蔽。同时,对今后新建和改造的市政道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协调相关公司及管线产权单位同步实施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等地下管线,进行隐蔽处理,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办结时间:2016年9月13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正在落实(B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11号
提案者:邱学江
提案标题:关于对屏边大道破损隔离栏进行修补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屏边大道建成后不仅改善了县城出行条件,而且也提升了县城城市品位。但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道路中间的许多隔离栏已经破损。许多车辆随意在破损处调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市容市貌。为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也为了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建议对破损的隔离栏进行修补。
建 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屏边大道破损隔离栏进行修补;严格执法,对破坏隔离栏行为依法查处。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马自英 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良好城市形象,对屏边大道破损隔离栏进行更换修补十分必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提案后,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拆旧补旧的方式,先后修补屏边大道隔离栏660米,于2016年8月初已将所有破损隔离栏修复完毕。同时,县城建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加大了对屏边大道隔离栏的巡视和监管,发现破损及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清理和修复完毕,今后,将对故意破坏隔离栏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办结时间:2016年8月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14号
提案者:人大、政府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将旧城改造房屋夜景景观灯纳入旧城改造工程中同设计同实施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自2014年屏边县开展“苗族风貌街区”改造以来,得到县城居民、游客、专家、省州领导等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促进了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我县建设精品旅游小镇迈出一大步。但旧城改造主要是针对房屋建筑的屋顶、外观方面进行提升改造,未将房屋建筑的夜景景观等纳入改造工程中同设计、同施工,致使改造后的房屋建筑缺少夜景灯光,城市无夜景可观赏。
建 议:县人民政府将旧城改造房屋夜景景观灯纳入旧城改造工程中同设计、同施工,让游客在夜间有美丽的夜景可观、可赏、可乐,延长旅游、娱乐、购物等时间,创造新的商机促进餐饮、娱乐、购物、旅游等行业的繁荣发展。
承办单位:县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马自英、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品旅游小镇打造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于2014年9月启动实施苗族风貌街区改造。为完善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县旧城改造指挥部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在文化路、人民路、建设路、卫国路、昆河路、大围山广场、政府小广场周边等重要主街道和节点打造灯光亮化工程设计方案。现已在滴水寨门、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体育馆、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中信半坡希望小学屋顶上安装夜景灯。目前已完成文化路片区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正在准备材料进场施工,力争在2017年春节前完成四个片区灯光工程,使之成为屏边苗族风情精品旅游小镇靓丽的风景线。
办结时间:2016年9月12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提案号:第19号
提案者:政法、经济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在屏边大道和S221线环城路修建公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屏边大道和S221线环城路的建成使用,不仅极大地缓解了屏边县的交通,城市品位也得到了较大提升,更为可喜的是给广大民众出行旅游光观、锻炼身体增添了好去处。因该路段没有公厕,不能满足市民步行和游客方便需要。
建 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屏边大道和环城路旁修建公厕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马自英、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卫设施配套,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一批公厕建设的工作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滴水苗城建设指挥部先后在屏边大道和S221线环城路旁实施了滴水苗城寨门公厕、大平田公厕、县城东部入口公厕3座公厕建设,现已投入使用。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对屏边大道县国土资源局对面公厕和S221线环城路县政法服务区下侧公厕进行选址和方案设计,将进一步完善屏边大道和S221线环城路公厕设施建设,以满足市民步行和游客的需要。
办结时间:2016年9月13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78号
提案者:李翠玲
提案标题:关于在S221公路沿线安装路灯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为提升城市品位,健全城市功能,2012年由政府投资,在县城外围修建了S221过境公路。公路的竣工,大大提升了城市功能,为屏边县城市民及外来游客增添了一处休闲散步的好去处。但由于公路竣工后一直没有安装路灯,白天,公路沿线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可到了晚上,却漆黑一片,给市民和游客带来不便。
建 议:县人民政府在S221过境公路沿线安装路灯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马自英、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201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了玉屏旅游小镇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阿季伍美丽家园、县政法服务区、S221线路灯。项目于2015年3月25日公开招标,标价970余万元,现已完成2台箱式变压器安装,完成阿季伍美丽家园片区路灯42套、庭院灯96套及电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政法服务区片区路灯41套及电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S221线至阿季伍道路路灯6套及电缆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S221线路灯基础、电缆保护管等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投资600万元。县制药厂至县政法服务区段,由于老兵信访问题,路灯暂未安装;县政法服务区至大平田绿洲雅苑小区段,将结合该路段人行道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办结时间:2016年9月13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正在落实(B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65号
提案人: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提案标题:关于在“十百千”工程实施中创建绿色品牌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县委、县政府立足现实、着眼发展,提出“十百千”产业发展规划,措施有力、推进速度快,猕猴桃、枇杷、“妃子笑”荔枝在全县热火朝天种植,我县的农业支柱产业不久将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强,为使“十百千”产业种得下、成长好、有市场、效益好、能富民,“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必须从现在抓紧抓好。
建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中,按照“绿色食品”认证的有关标准规范化肥、农药使用,精心打造绿色食品品牌,使产品一上市就成为“宠儿”,为我县的种植业打下牢固基础。
承办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杨国昌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农产品的质量事关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随着“十百千”产业的快速发展,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品牌,以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当务之急。2016年以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将原整体认定的“60余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划由单位或企业运行管理,如划入持证单位即县热区办(荔枝、枇杷、香蕉、龙眼、菠萝)的农产品产地规模10.5万亩、以红河州益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运行管理的猕猴桃0.86万亩;二是强化基地标准化生产,制定了《屏边荔枝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广面积达2.57万亩;三是狠抓农产品认证工作,目前,国安水果种植有限公司取得了荔枝“绿色食品认证”和产品产地认证,淼和公司取得了猕猴桃“有机食品转换认证”,源盘果业有限公司猕猴桃的“有机食品认证”在申报办理中,有望2017年可取得“有机食品转换认证”;四是积极打造品牌,已完成荔枝、猕猴桃等商标注册7个,其中荔枝“人字桥牌”商标获得了州级著名商标;五是加强源头监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整顿各类农资市场20次,检查农资经营店313个,检审农药经营许可证27户,依法没收违法经营所得及罚款1.0122万元;六是加强果蔬农药残留检测,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农残检测10期,检测果蔬样品1523个,合格样品数1505个,合格率98.8%。其中,对荔枝检测34个、猕猴桃检测33个,检测合格率达100%。
办结时间:2016年 8月 5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2号
提案者: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提案标题:关于在老制药厂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老制药厂十字路口是县城通往河口、大围山和进入S221线的必经之地,是县城东大门。近年来,随着车辆日益增多,游客逐年增加,由于路口没有交通指示灯,抢道、占道驾驶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建 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老制药厂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规范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杨国昌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加强领导,认真办理。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提案办理纳入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分管交警副局长为副组长,交警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目标、定任务,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结合城区,统筹规划。县公安局结合城区道路状况,主动协调住建、交通等部门,邀请专家对全县城区道路路口进行实地踏勘和综合评估,向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将县城职能交通及电子警察系统纳入政府建设项目的请示》,将老制药厂十字路口红绿灯建设纳入规划。S221线建成后,因部分参战退役老兵对烈士陵园路段多次反映,提出了改道要求,导致老制药厂十字路口路况将会随之改变线路,待改线工程结束后,县公安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好红绿灯安装建设任务,确保老制药厂十字路口交通安全。
办结时间:2016年8月1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正在落实(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76号
提案者:付庭标
提案标题:关于尽快更换政府小广场和大围山广场健身器材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随着参与全民健身群众的增多,为提升群众的身体素质,我县于2004年在大围山广场和政府门口小广场安装了惠民健身器材,从此这里成了群众锻炼身体的好去处。由于疏于管理与维护,加之安装年限长、使用频率高、群众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致使大部分健身器材松动摇晃、生锈掉漆、缺少零部件、功能丧失等情况,导致惠民健身器材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同时还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更换两个广场健身器材势在必行。
建 议:县文体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快更换政府小广场和大围山广场健身器材,并加强监管,确保群众正常健身锻炼。
承办单位: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是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县人民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后,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抓落实,积极向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争取资金5万元;二是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于9月10日组织人员对大围山广场和政府小广场破损器材进行了拆除,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上报审批等工作。工程于11月15日完工,现已投入使用,深受群众的好评。
办结时间:2016年11月15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