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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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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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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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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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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打击和取缔“地条钢”投诉举报途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面深入在全县开展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动。
一、打击取缔范围
本次打击取缔行动主要针对以废钢为原料采用感应炉(工频炉、中频炉)生产建筑用材的钢胚、钢锭,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建筑用材(线材、螺纹钢、小型材)。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投诉举报方式
可以采取信件、电话和直接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举报等方式。
(二)投诉举报地点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文化路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
(三)投诉举报电话
0873-3225321。
(四)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ynpbdp@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广泛宣传,将县级投诉举报途径进行公布,以便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
(二)请县委宣传部加大对全县打击和取缔“地条钢”行动投诉途径的宣传力度;请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及时在县电视台滚动公布全县打击和取缔“地条钢”行动投诉举报途径,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打击和取缔“地条钢”行动有效开展。
(三)请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积极做好全县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举报投诉途径的公布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