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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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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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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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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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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关于2016年贫困村退出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云贫开发〔2016〕40号)和《红河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红办字〔2016〕79号)文件规定,现将屏边县2016年退出的贫困村公告如下:
玉屏镇:1.阿季伍村委会
2.龙古村委会
3.补嘎村委会
4.卡口村委会
5.平田村委会
6.新荣村委会
7.垇嘎村委会
8.半坡村委会
按照《红河州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以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道路硬化到村、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农村饮水、卫生室建设、公共活动场所、适龄儿童上学等9项指标符合退出标准,特此公告。
附:红河州贫困村退出认定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U0201708105700986193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