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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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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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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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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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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屏边苗族自治县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的公告
根据《关于立即启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的紧急通知》(红审改办〔2017〕6号)精神,屏边县及时下发《关于立即启动权责清单中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的通知》(屏编办发〔2017〕4号),为规范屏边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管理,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有法可依、落地见效,防止巧立名目、变相审批情况。县审改办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中的其他行政职权进行依法分流。经清理,全县共209项其他行政职权,分流为行政许可10项目,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事项162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2项。现将屏边县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职权的清理情况给予公示。
附件:1.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事项目录
3.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4.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录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附件【附件1 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2 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3 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4 屏边县其他行政职权中调整分流形成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