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屏边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9500万元,其中:县本级57677.57万元,乡镇1822.43万元。
截止2017年8月,屏边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2429万元,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债务余额中均为一般债务,无专项债务。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