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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710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X53000020180702000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现将X53000020180702000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屏边县县城(玉屏镇)长年累月存在的KTV娱乐场所、餐饮烧烤店铺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屏边县特色小镇、亮化形象工程有彩灯直接对着居民的窗户,造成光污染。屏边县城趋利规划造成不少区域商住混杂。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此投诉件为多次反复投诉件,近期先后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和省纪委信访件进行了投诉,投诉内容大致相同,我县也针对投诉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和整改。

  2018年7月2日,屏边县在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530000201807020004号转办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显贵为督办领导,县环境保护局为案件办理主体,县环境保护局长李星桩为责任领导,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于2018年7月4日晚上20:00至24:00时,联合调查组对举报内容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红河州屏边县县城(玉屏镇)长年累月存在的KTV娱乐场所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核查情况

  联合检查组先后深入屏边县金酒园KTV、屏边县尚上娱乐歌厅、屏边县天源歌厅、屏边县边晨音乐厅、屏边县兰菊缘KTV、屏边县金都歌厅、屏边县皇朝歌厅、屏边县韩菊园歌厅、屏边县唐汇歌厅、屏边县鼎盛娱乐会所、屏边县佰億KTV、屏边县黄金海岸主题歌厅、屏边县晟新KTV、屏边县俊豪歌厅、屏边县豪门盛世歌厅15家娱乐场所开展检查(玉屏镇辖区内共18家KTV。其中3家申请暂停营业,正常经营15家)。

  1.联合检查组对相关证照的持证情况进行核实检查。经检查正常营业的15家娱乐场所,所应持有的《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齐全(其中,屏边县唐汇歌厅、金都歌舞厅2户没有《卫生许可证》,屏边县晟新歌厅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正在变更还未上墙)。

  2.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检查情况。对玉屏镇(县城区)辖区内的18家KTV(其中3家申请暂停营业,正常经营15家)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对KTV经营场所是否在显目位置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有未成年人进入,标志上是否注明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KTV经营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联接;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是否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等进行检查,经过检查,执法人员没有发现玉屏镇辖区内KTV娱乐场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正常经营。

  3.县公安消防大队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情况,消防安全措施及各项制度的建设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经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9处,当场整改6处,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3份。

  4.县公安局检查情况。经检查,15家歌厅均按规定在楼道、包厢内粘贴了“禁止黄赌毒”的宣传标语,并且将宣传标语在歌厅银幕上方滚动播放。歌厅包厢未发现在歌厅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未发现有身份不明、违法犯罪、网上在逃、吸毒等相关人员。歌厅从业人员未发现有身份不明、违法犯罪及吸毒人员。

  5.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检查情况。经检查,15家歌舞厅有2家未持有《卫生许可证》(分别是屏边县金都歌厅、屏边县唐汇歌厅)。其中,屏边县金都歌厅因为法人变更原因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屏边县唐汇歌厅因为提交的材料不齐未发放卫生许可证,其余13户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要求,均发放卫生许可证。

  6.县环境保护局监测情况。对正常营业的15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实地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190-2014)<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3家(屏边县金酒园KTV、屏边县尚上娱乐歌厅、屏边县天源歌厅)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有12户(屏边县边晨音乐厅、屏边县兰菊缘KTV、屏边县金都歌厅、屏边县皇朝歌厅、屏边县韩菊园歌厅、屏边县唐汇歌厅、屏边县鼎盛娱乐会所、屏边县佰億KTV、屏边县黄金海岸主题歌厅、屏边县晟新KTV、屏边县俊豪歌厅、屏边县豪门盛世歌厅)属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市快速路、市主干路、 市次干路、 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4类声环境功能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具体监测情况为:

  (1)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3家的监测情况:屏边县金酒园KTV监测时间20:30分、20:35分、20:45分(昼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53.0 dB(A)、53.4 dB(A)、53.1 dB(A)。屏边县尚上娱乐歌厅监测时间21:00分、21:05分、21:10分(昼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55.1dB(A)、53.5 dB(A)、54.9dB(A)。屏边县天源歌厅监测时间21:15分、21:20分、21:25分(昼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53.2dB(A)、54.3 dB(A)、52.1dB(A)。

  (2)属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12家的监测情况:屏边县边晨音乐厅监测时间21:30分、21:35分、21:40分(昼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53.2dB(A)、55.2 dB(A)、54.0dB(A);屏边县兰菊缘KTV监测时间21:45分、21:50分、21:55分(昼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56.2dB(A)、52.5 dB(A)、51.8dB(A);屏边县金都歌厅监测时间22:05分、22:10分、22:1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7.3dB(A)、48.5 dB(A)、45.8dB(A);屏边县皇朝歌厅监测时间22:25分、22:30分、22:3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6.4dB(A)、44.3 dB(A)、45.2dB(A);屏边县韩菊园歌厅监测时间22:45分、22:50分、22:5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7.5dB(A)、46.3 dB(A)、46.4dB(A);屏边县唐汇歌厅监测时间23:05分、23:10分、23:1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8.9dB(A)、48.3 dB(A)、47.6dB(A);屏边县鼎盛娱乐会所监测时间23:25分、23:30分、23:3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3.7dB(A)、44.2 dB(A)、45.1dB(A);屏边县佰億KTV监测时间23:45分、23:50分、23:5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2.8dB(A)、46.1 dB(A)、43.2dB(A);屏边县黄金海岸主题歌厅监测时间00:05分、00:10分、00:1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8.0dB(A)、47.6 dB(A)、46.4dB(A);屏边县晟新KTV监测时间00:25分、00:30分、00:3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6.1dB(A)、47.1 dB(A)、47.2dB(A);屏边县俊豪歌厅监测时间00:45分、00:50分、00:55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5.6dB(A)、45.3dB(A)、46.5dB(A);屏边县豪门盛世歌厅监测时间01:10分、01:15分、01:20分(夜间),监测结果为分别为42.1dB(A)、43.2 dB(A)、43.5dB(A)。

  通过现场监测,噪声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同时,还给正常营业的15家娱乐场所发放了由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联合制定的《消除噪声污染告知书》15份。

  (二)关于对“餐饮烧烤店铺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核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晚19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烧烤摊噪声污染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为玉屏镇城区的所有烧烤店(含路边摊点),治理过程中告诫摊主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尤其是夜间22点至早上6点要严格控制顾客噪声及不良影响。此次检查烧烤店(摊)70个,其中,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共32家(路边摊),发出《消除噪声污染告知书》70份。同时,告知摊主无证经营的危害及处罚规定,责令及时整改。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改善了烧烤店(摊)夜间扰民的现象。同时,城建监察大队约谈了KTV商户和烧烤摊主20余家,取缔了露天烧烤摊5处。检查中未发现噪音扰民的情况。

  (三)关于对“屏边县特色小镇、亮化形象工程有彩灯直接对着居民的窗户,造成光污染”的核查情况

  屏边县城新城片区灯光亮化工程目前共涉及7个工程。包含特色寨门及文化长廊灯光亮化工程、滴水寨灯光亮化工程、云水寨商业步行街灯光亮化工程、临水寨小区灯光亮化工程、花山广场外立面灯光装饰工程、新区人民医院和牧羊河城市湿地公园灯光亮化工程,经核查,新城片区灯光亮化工程设计都是由具有设计施工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施工建设,整体灯光以金黄静态为主基调,轮廓线条滚动,以线条灯、洗墙灯、投光灯、点光源为主材,以突显建筑物的主要轮廓彰显民族气息。

  苗族风貌街区改造灯光亮化工程(老城片区)于2016年9月启动实施,改造范围含昆河路、文化路、建设路和人民路4条主要街道约152幢建筑物以及望云路、卧云路、永和步行街、沿河路、文化路和半坡村6座牌坊,目前所有工程已经完工投入使用。整体灯光亮化设计方案以文化路的三彩、七彩渐变、其他路段暖黄单色局部滚动、牌坊金黄色静态为主基调,以线条灯、洗墙灯、投光灯、瓦檐灯、点光源为主材,以突显建筑物的主要轮廓和重要民族图腾为理念。

  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范围东至制药厂路口,南至季伍美丽家园,西至高中部、香榭路,北至火车站。包含大围山广场、政府小广场、城市东部入口广场、大平田广场、大龙树休闲广场、小街子、建设村、老街心(玉屏街)、季伍村以及城市道路等。现有中杆路灯(常规照明)1153杆1520盏、高杆灯(高杆照明)5杆54盏、广场景观灯30杆93盏、巷道灯200余盏。

  接到举报件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7年12月《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材料办理工作方案》排查的基础上,对县苗族风貌街区实施灯光亮化改造街区周边人居较集中的楼房和宾馆酒店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工作人员采取统一问卷的调查方式,共走访了55户。走访调查结果显示:96.4%的被调查者认为县主要街区实施灯光亮化工程之后效果比未实施前好、3.6%的被调查者认为效果一般;100%的被调查者认为灯光亮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品位,是展现本地特色的一道窗口,对本地和外来人都有益处;在灯光亮化开放时间段的问题上,65.5%的被调查者认为每天天黑到晚上11:30左右最好、21.8%的被调查者认为什么时候开放都无所谓、10.9%的被调查者认为节假日夜间开放即可、1.8%的被调查者认为每天都要整夜开放;在灯光亮化总体综合满意度的问题上,0%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工作中,对建筑楼体上的灯带、墙灯、射灯及顶楼霓虹灯进行排查,对光源直接照射到居民家中的灯管进行拆除整改。对居民区密集地段的灯带灯管进行适度调暗,并按居民作息时间结合季节变化进行错开开放,原则上开放时间调整为晚上7点至10点,避免对居民作息造成影响。经检查,屏边灯光亮化工程施工设计均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施工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建设,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光源直接对着居民的窗户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关于对“屏边县城趋利规划造成不少区域商住混杂”的核查情况

  目前县城规划区面积8.06平方公里,建成区3.84平方公里,在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我县严格控制相关指标,规划设计方案均通过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屏边县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2017年3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县城市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举报件内容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县城商住一体的小区共有盛世玉璟、龙湖园、绿洲雅苑、水岸庭院、园丁小区、云水寨、永和步行街、临水寨等商住小区和原部分单位老住宿区。其中盛世玉璟、龙湖园、绿洲雅苑、水岸庭院、云水寨、永和步行街、临水寨等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均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在考虑生活便利性的前提下合理布局部分商铺,既方便市民,又补充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其中园丁小区和原部分单位老住宿区,相关事实早已形成,由于屏边县城市规模相对较小,长期以来大型的商业综合体尚未形成,其商业模式主要为分散式小型商业,商住混合的情况在所难免。经核查,由于县城市场规划不完善、导致商铺类型混杂。目前县城正在开展划行归市工作,同时也针对专业市场欠缺的问题,积极开展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我县也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类型

  长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1.今后县文化部门在审批《文化经营许可证》时,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使KTV等娱乐场所的场地更加合理,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KTV娱乐场所、餐饮烧烤店铺日常监督管理,避免噪声污染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

  3.进一步加快县城划行归市工作,加快综合市场规划布局,加强规划审批监管,在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完善。

  责任单位:屏边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吴显贵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2018年7月3日在屏边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审定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办公室后,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KTV娱乐场所、餐饮烧烤店铺等场所业主依法经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排放标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住户造成污

  (二)因地施策,不断完善规划设计,尽可能的将屏边县功能区划进行更科学的完善,着力打造“美丽苗乡·森林屏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