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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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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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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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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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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大力整治我县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障校园长期安全稳定,经屏边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0月8日开始在屏边县辖区内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
二、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无证经营;
三、严禁车辆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乱停乱放;
如有违反以上行为,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取缔、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为屏边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屏边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