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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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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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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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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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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进驻屏边县督导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于2019年2月15日进驻屏边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和督导职责,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在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873-3221246,0873—3228287;邮政信箱:屏边县5号专用信箱;电子邮箱:pbshcebgs@sina.com。主要受理屏边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20:00。
特此公告
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