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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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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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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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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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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屏边县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7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屏边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县委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政治理论武装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营造学习宣传良好氛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支部抓细抓长的经常性,有效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抓紧抓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安装使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积极搭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和载体,大力开展分众化宣讲;充分发挥党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基地、“新时代讲习所”“新时代农民夜校”等各类学习阵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现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二是着力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县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教学、专题发言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截至目前,县委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45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书籍,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新闻宣传方面:制定印发《屏边县脱贫攻坚主题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总结提炼脱贫攻坚方面的经验做法及亮点特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平台,同时借助中央、省、州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进一步壮大宣传声势、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率,不断提振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社会宣传方面:立足脱贫攻坚主战场,强化工作合力,组建完善县、乡(镇)、村、组四级宣传工作格局,整合各级宣讲队伍、驻村工作队、挂联干部、村组干部力量深入农户家中,全面准确的向农户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争取做到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迅速整改辖区内宣传标语;利用“村村响”,强化苗汉双语广播播放,持续传播脱贫攻坚好声音;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宣讲扶贫故事、签订承诺书、教收家等系列活动,让勤劳致富、不等不靠、移风易俗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动;持续推进全县76个“爱心超市”及村史室(墙)建设,强化建管用,打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新阵地。文艺宣传方面:紧扣脱贫攻坚主题,积极创作一批歌舞、小品、快板等深受百姓喜爱的文艺作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乡镇、村、组开展巡演。发挥村级文化活动阵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对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小分队的监督管理,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观念,主动革除各种陈规陋习,有效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屏边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于2019年7月3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上,对未担任派驻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6名纪检监察组组长研究调整担任派驻部门党组(党委)成员,4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派驻单位班子成员。
2.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党组的政治作用难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31日下文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命。2019年8月1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配备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1名副主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涉及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出现领导变动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下文任命。
二是对长期空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党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规定,及时择优配齐配强,经2019年8月1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整配备了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配齐了县人民法院、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三是认真组织对全县29家党组的设立情况和党组成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经2019年7月3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研究,撤销相关干部党内职务的任职决定,并免去相应党内职务。在今后的干部调整配备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把人选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任职资格人选的情况出现。
3.关于“涉及民生等重要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9年6月11日,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屏边高级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纳入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县教育体育局积极配合,提供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资料。县审计局分别于7月6日、7月13日派出审计组,对屏边县民族中学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改造建设项目、屏边县民族中学2号廉租房建设项目、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屏边县民族中学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屏边县民族中学教师宿舍楼建设工程和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建设3个项目已完成审计,正在出具审计报告。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屏边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2行政综合楼工程、屏边县民族中学(食堂、设备用房)工程、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正积极组织审计。
二是2019年5月至8月,在分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多次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屏边县生猪屠宰场搬迁选址工作,初步选址在田心村附近。并于8月21日分别函询了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和县水务局7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均反馈同意县农科局提出的初步选址意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于8月26日将选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选址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同步开展可研报告和项目投资备案等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选址地块土地勘测定界,计划纳入屏边县2019年第二批次进行报批,待报批工作完成后,抓紧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立项并组织施工,确保生猪屠宰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屏边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屏边县殡仪馆项目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屏边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项目推进时限。目前,殡仪馆项目选址已确定于屏边县玉屏镇老木沟河旁,正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界、设计、用地规划、项目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勘测等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并正式启动开工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同时,组建了殡葬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整治工作。不断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规范殡葬秩序。
四是2019年8月16日,邀请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地质专家庄华泽、云南省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地质专家陈卓、红河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夏权斌等专家到团坡水库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在踏勘结束后在县水务局召开了屏边县团坡水库防渗处理专家会商咨询会,两位专家对团坡水库今后的防渗处理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宝贵意见。目前,我县结合专家意见正在开展地质勘探,实施方案编制,争取尽早组织防渗施工处理。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照中央部署要求,从“三个事关”的政治高度,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解决专项斗争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级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屏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破“网”打“伞”力度,落实县纪委县监委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方式,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彻查“官伞”、“警伞”、“庸伞”,对已经打掉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进行清理排查。对已经侦办的涉恶案件,持续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经常性调查研究,强化情况掌握、问题分析和经验挖掘。针对不同部门实际,加强分类督促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条线齐头并进。
三是按照《屏边县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组,对照4类重大案件、6类重点线索,逐案逐事逐线索进行排查起底,确保重大案件、重点线索无一遗漏,清仓见底。加大线索查办力度,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对发现的有价值线索,明确核查方向和核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做到快处快结。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协作机制(试行)》有关规定,集中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查处,形成同频共振,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对反映个别派出所有关干警的违法行为不作为和相关职责部门存在失职失责、重视不够、日常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政务处分1人,党纪立案1人,问责2人,谈话提醒2人。
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列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整顿责任。持续抓好“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整治,严格对照12种软弱涣散具体情形,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组织评定和公示定级结果的“三评一公示”方法,对全县788个党(总)支部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7个软弱涣散党支部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全面强化整顿提升。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统筹抓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完成396个支部达标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家族危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问题线索摸排,在脱贫攻坚村民小组“组长助理”入村工作中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知识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涉黑涉恶涉乱腐败问题线索排查、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和歪风邪气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
2.关于“对巡视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四清单一销号”管理,做到真整改、真销号、真见效,主动认领的4个方面13类26个专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销号。
二是认真梳理,查明往来款挂账情况。及时组建工作组,理清每一笔长期挂账涉及的资金情况。并逐一核实,全面清理。在及时致函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基础上,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到涉及乡镇、村入户逐一进行数据核对、催收,做到能够收回的及时收回,不能收回的查明原因。截至目前,挂账问题整改进度80.5%。
(三)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四同”“六纳入”要求,县委年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县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与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委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9次,对州委下发《关于当前我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进行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等材料均报县委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要求上报。
二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初召开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县实职处级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河镇还专题召开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
三是认真抓好《屏边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屏边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流程》的贯彻执行。县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纳入县委第七、第八、第九轮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并由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专项督查及年终考评,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及县级部门履行好“四种责任”。
四是认真研究编制《屏边县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工作制度》。于9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座谈会,充分听取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五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择优配强县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经县委常委会会议2019年8月13日研究,选拔任用主任1名,副主任2名。今年5月成立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县级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委员,下设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经2019年5月24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31日下文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了任命,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兼任县委网信办主任。9月召开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细则>》《2019年屏边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2019年屏边县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与各科室、处、所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中共屏边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选题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会议2次,按要求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半年总结、自查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制定了《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县残疾人联合会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屏边县残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屏边县残联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应急预案》《屏边县残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等多项制度。县发改局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围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问题分析透彻,工作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二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思想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积极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能力提升、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班,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下发《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力度的通知》,对697名村(社区)干部和1928名村(居)民小组干部进行了任职资格联审“回头看”,共清理撤换曾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党纪处分的不胜任、不履职的村干部10名、小组干部97名,并及时进行选优配齐。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存在盲点和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屏边县舆情信息交办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屏边县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委网信办强化联动机制,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加强对县内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及贴吧、自媒体的管理,组织开展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不断净化网络空间。
二是加强未成年思想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通过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宣讲宣传,组织学生围绕“我们是一家人”开展主题班队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庭走访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学生和睦相处、团结友爱。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学生遵守网络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筑牢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强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强化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严格加强对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与信教群众开展经常性沟通,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
四是按照“六个一”工作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依法妥善应对邪教突发案(事)件。加强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全能神”邪教转化人员的帮教防控工作,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邪教人员的防控、查处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压缩邪教滋生蔓延的空间。
五是组织开展突出邪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工作要求,在全县组织开展突出邪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反邪教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六是制定下发《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县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屏边县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暂行规定》等文件,成立屏边县“三非”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我县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是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县公安局发挥社区警务力量,积极开展“一标三实”和“Y库”工作;县民政局对涉外婚姻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留居外国人及跨境外配偶婚姻情况,建立健全“三非”人员基础台账。
八是利用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教育民众不收留、不嫁娶外国“三非”人员,引导县内涉外婚姻中外国籍人员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5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活动场所牌匾悬挂有关事项的通知》,制作了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及村民小组活动室等5块牌匾模板,对村、组活动场所悬挂牌匾的数目、大小、字体、颜色、标识以及悬挂方式等进行规范,确保村、组活动场所牌匾规范统一、协调简洁。截至目前,全县村级活动场所牌匾、村民小组活动室牌匾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每年第三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19年8月31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8次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对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预备党员接收及转正审批意见由他人代写”的问题,县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督促玉屏镇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群众意见箱管理要求,对悬挂位置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加强对意见箱的日常管理,定期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扎实方面
(一)县委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学习政策不深入,工作部署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每月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新政策和相关会议精神。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中央、省、州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和“挂包帮转走访”每月工作主题,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存在的短板弱项,提交会议研究。4月份以来,累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7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6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措施,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数据深入进行分析研判,着力解决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盲目乐观等问题。
二是召开脱贫攻坚誓师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各级脱贫攻坚责任,下达了脱贫摘帽冲锋令。全县35名县级领导挂乡包村深入一线指挥,17个行业部门深入乡村一线分兵把口,4个省级单位、31个州级部门挂联干部也经常深入挂包村、挂包户了解情况,发挥部门资源优势,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下达的2019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已按规定于3月20日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于2019年6月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督查,经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的项目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 号)要求,对实施的项目开工前进行了公示,竣工验收后进行了公告,确保了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公开透明。
2.关于“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8年11月6日,我县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屏边县县级领导脱贫攻坚挂乡包村帮户工作调整方案》,深入聚焦深度贫困乡镇,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分别挂包新华、和平、白云3个脱贫攻坚任务更为繁重的深度贫困乡镇,指导挂联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经十三届县委第64次常委会会议研究,2019年2月28日对部分县级领导脱贫攻坚挂乡包村帮户情况进行再次调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县委常委牵头挂包指导。
二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划定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3月27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充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集中办公力量的通知》,在现有人员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力量,新增21人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集中办公,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提高统筹联动力度。
三是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由县处级领导带头一线调度、一线指挥、一线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挂包行政村贫情研判会,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落实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的通知》《屏边县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规定》要求,县、乡、村三级书记在6月30日前完成了两轮遍访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遍访贫困乡镇6个,贫困村76个,遍访率100%;同时,由乡镇、村组干部和驻村队员、挂联干部组建小分队76支,划片负责、分片包干、不漏一户开展遍访。7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76个,遍访率100%;76个村党总支书记遍访村小组704个,遍访率100%,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接地气、查实情,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3.关于“项目实施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督促和平镇完成超批复建盖26套住房建筑成本的独立核算工作。该26套住房不纳入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房成本不用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付,由和平镇党委、政府自筹资金支付。
二是将26套住房用于解决符合享受农危房拆除重建补助政策,或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且自愿到集镇安置的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目前,和平镇党委、政府正在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审核,安置对象暂未确定。和平镇党委已在集镇安置点成立党组织,在确定安置对象前,超建的26套安置房由党组织负责管理,确定安置对象后,350户农户统一交由安置点党支部统一规范管理。
(二) 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不力
1.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农危改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截至目前,2018年全县实施10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建盖安置房1134套,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9户4546人,已实现100%入住。组织开展了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薄弱环节相关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完善后续帮扶措施。旧房已全部拆除,拆除率100%,正积极组织开展复垦复绿工作。
二是屏边县已于5月28日至6月10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41人对全县四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认定,精准认定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
三是严格按照9月底两个危房“清零”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逐户销号,2019年5月底前锁定的5521户4类重点对象已按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清零”;2019年6月认定新增的170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5021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现已全部完成改造,全面实现“清零”。
2.关于“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字〔2011〕410号)文件精神,于7月24日对5名非建档立卡户学前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资助资金进行清退。约谈了县教育体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并组织对全县学前教育资助对象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对各校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册进行了严格审核,分类统计、分册装订,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兑现到困难学生手上。
二是制定了《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食堂人员的教育管理,完善了学校食堂验菜、入库、出库等相关表册,督促好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方按质按量配送,落实专人负责验菜、入库、出库,分开操作、及时核对订菜单、验菜单。落实食材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食材供应议价工作会议,确保食材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2019年8月16日,在民族小学举办了全县各中小学总务主任及食堂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丰富学校食堂菜谱,合理搭配膳食,继续对学生供应牛奶,增强学生体质。同时,加大对各校学生伙食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学校严格按照生均伙食费补助标准落实到位,确保学生伙食费规范安全使用。
三是制定完善了《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宿舍管理,认真落实值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就寝前点名和上课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做好每一次的巡查和点名记录。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关于“解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按计划实施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菲租上寨光伏提水泵站改造项目和白云乡太平村自然能提水项目,两个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解决了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白云乡太平村委会268户建档立卡户安全饮水保障问题。
二是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分类指导、分类监测。资金重点向33个深度贫困村倾斜,确保33个深度贫困村与其它22个非深度贫困村同步脱贫出列。进一步加大屏边县与文山州接壤的10个深度贫困村资金投入力度,在前期投入9745.05万元的基础上,于2019年7月再投入资金594.5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继续多方争取社会帮扶资金,支持深度贫困村、边远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退出的7条标准全部达标,顺利脱贫退出。
三是于2019年6月12日至14日,组建工作组对各乡镇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乡镇加快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采取异地置业的方式,加快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确保村集体经济项目顺利推进,尽早发挥资金效益,项目涉及全县56个村委会,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并支付项目资金。与泸西县合作实施奶牛产业易地扶贫项目,完成了《奶牛产业易地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共涉及玉屏、新华、和平、湾塘、白河5个乡镇20个贫困村。于8月初与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资金已经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入项目实施方泸西县农业农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监督管理责任压得不实
1.关于“项目监管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责成湾塘乡将大冲村委会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所支付的资金原渠道收回。并上缴县级扶贫专户。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规范支付凭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9年7月24日,县财政局已聘请第三方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财政支出的1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其中扶贫项目9个,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于10月31日前完成。同时,积极开展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录入工作,录入进度91%。
二是2019年5月14日派出审计组,对全县脱贫攻坚扶贫资金进行跟踪审计;2019年5月24日派出审计组,对上海徐汇区2017年至2018年对口帮扶屏边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均已完成审计。其它项目将根据完成情况,及时跟进审计。
3.关于“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混乱、内容不精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档案收集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屏边县脱贫攻坚县、乡、村台账档案目录》要求,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台账资料收集和档案归档范围,并安排专人到乡镇、村委会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指导。
二是加强县乡村档案规范完善整理工作。结合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目标要求,认真谋划推进档案整理相关要求,将台账档案整理纳入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主题,组织帮扶责任人配合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完善整理台账档案,目前正结合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同步开展县、乡、村、户台账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贫困户、贫困村识别、帮扶、退出、审批等各个环节资料健全,信息真实可靠,客观真实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经得起考核评估验收。
三是严格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以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工作为契机,组织县、乡、村扶贫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要求各级扶贫干部在开展“回头看”工作过程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台账资料收集整理。
(四)脱贫攻坚工作“短板”突出
1.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仍需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除继续加大资助帮扶力度外,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宣传动员组,进村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营造浓厚的劝返就学氛围。将控辍保学纳入各乡镇年度教育目标管理,督促各乡镇履行好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联防联控联保机制,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云教规〔2018〕2号)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屏边县辍学学生清零行动方案》《全力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通知》,由教育体育、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组建工作组,严格落实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各乡镇向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和法定监护人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形成震慑效果。目前,已劝返5名。
2.关于“项目验收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农危房验收标准和程序,白云乡于8月上旬对已竣工房屋完成乡级初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县级验收工作。
二是于6月14日前完成了各乡镇2017-2018年实施的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并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项目按规定抽取了10%进行验收,同时,对县级部门2017-2018年实施的项目全部进行了验收。
3.关于“项目资金滞留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增加施工力量的组织,倒排工期,抓实工程质量监管,对完工的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验收。成立了以县财政局局长为组长的屏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会同州财政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项目组人员,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项目验收结算和资金支付进度,同时与项目实施单位一道共同分析资金滞留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效益尽快发挥。自2019年4月起,县财政局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
二是全面梳理滞留资金,精准锁定项目,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切实加强对就业资金的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至2019年4月,上级下达屏边县就业资金、沪滇劳务协作培训项目资金、中信集团帮扶劳动力输出培训经费共计1034万元。截至2019年9月,累计支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1034万元,资金无结余。
4.关于“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带贫效果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5月23日,组建专项工作组对红鑫肉牛养殖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清查,白云乡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7月23日收回资金,并已上缴国库。县纪委对白云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时任白云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副乡长书面诫勉问责处分。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参与、培训机构主办、多层培训”的原则,以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猕猴桃、枇杷种植和畜牧、家禽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结合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做好餐饮、酒店服务等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创增收。2017年-2019年9月,我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8392人次,其中建档立卡31868人次,占培训总数的54.57%。2019年1-9月,培训农村劳动力2204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参训13976人次,占培训总数的63.40%。
三、组织建设弱化,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牢方面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不严格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7月19日至7月31日,认真对全县所有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换届选举存在不严肃的县委宣传部党支部,责令其重新选举。并按照程序于8月12日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于8月1日对县委宣传部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县委组织部党支部存在用干部职工大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的情况,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于8月1日已对县委组织部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二是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乡镇教育实训基地“育能人、强本领、促脱贫”的作用,着力提高农村党员群众致富增收的本领。截至目前,通过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乡村干部、基层党员群众148期11216人次。县级于8月6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村干部暨建档立卡贫困党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各乡镇于7月29日至8月5日分别举办了激发村干部和贫困党员内生动力培训班,共举办培训7期652人次,实现村干部和未脱贫党员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和贫困党员内生动力,提升了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是于5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着力整治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各村组采取党员干部带头、轮流值日打扫、成立老年协会管理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措施,通过支付佣金、轮流值日、明确专人打扫的方式,加强活动室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坚持每周至少打扫不少于2次,确保活动场所内外干净、整洁、有序。
四是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全县所有党支部执行党费日制度情况。针对排查情况,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对执行党费日情况定期报告,立行立改。
2.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组织对全县15家党(工)委、29家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意识差,在议事决策中率先表态的党委党组,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议事规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进行明确,并认真贯彻执行。
3.关于“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组织对机关党员干部档案开展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县直机关工委提出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倒查追责的要求。针对有的同志入党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县直机关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两名同志作了深刻检讨,书面上交检讨书。
(二)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
1.关于“用人导向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排查,针对在问责期内任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于2019年7月30日的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上及时对任用的党内职务进行了研究,并下文免职。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把人选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任职资格人选的情况出现。
2.关于“违规任用、调动干部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19年7月30日的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已进行研究,并下文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把人选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任职资格人选的情况出现。针对违规调动干部的问题,县政府已对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教育,对参与调动问题研究的5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开展了集体谈话。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初步核实中。
3.关于“副职主持工作时间长、人数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于目前空缺主要领导的单位,县委结合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2019年8月13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7次会议研究,对县水务局、县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和乡镇派出所所长进行了配备。针对乡镇司法所所长空缺的问题,县司法局于2019年8月1日配齐了7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强化党委把关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从领导班子功能结构需求入手,盘活全县干部资源,及时选优配强各单位主要领导。
4.关于“干部信息审核和干部考察工作不严格、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红河州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和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针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已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于2019年7月26日举办了全县县管干部考察(核)员培训班。组织全县县管干部考察(核)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排熟悉干部业务的组工干部授课指导,进一步提升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质量。
三是在今后的干部推荐考察中,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对适宜明确推荐考察方向的岗位,在推荐考察中予以明确。对于其他不便明确推荐考察方向的岗位,向考察组组长说明在推荐考察中需要重点了解的内容和特点,为选准用好干部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治担当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一)关于“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彻底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影响,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构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工作中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积极协助县委书记、县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始终围绕涵养政治品格、规范行为准则、严格政治规矩下力用劲,各级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断强化、遵规守纪更加自觉。不断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查处力度,通过采取设立网上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发动干部群众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2019年1至9月,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9人次;立案21件。党纪处分17人,(其中,内警告处分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8人);政务处分7人,(其中,政务警告1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开除公职处分4人);受党纪政务双重处分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件2人次),解除聘用合同1人,降低退休待遇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1人,占比55%,一般干部1人,占比5%,其他人员8人,占比4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人次,违反廉洁纪律2人次,违反工作纪律6人次,违反生活纪律1人次,违反财经纪律1人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2人次。
三是严格按照州委巡察办《关于严格执行巡察工作“三个汇报”机制和规范巡察工作相关材料报备的通知》(红巡办发〔2018〕68号)文件要求,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6月14日、6月15日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县委第八轮巡察结束后,经认真修改完善,形成有一定质量的巡察报告,并分别于2019年8月9日、8月12日、8月13日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每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县委巡察报告,均会形成常委会会议纪要。严格督促县委巡察办做好巡察相关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四是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反馈除了向被巡察单位玉屏镇、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局、玉屏镇王家村、白河镇腊哈村、新现镇新现村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及其向党委(党组、党总支)移交反馈意见之外,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送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于9月对各乡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杜绝“纪委整改、文字整改”情况发生。
(二)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县纪委县监委工作实际,从各乡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考察、选调符合条件的干部充实到县纪委县监委工作。截至目前,从乡镇调入1人,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调入2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纪检监察人员选调力度,年底前完成人员选调配备工作,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整改消除“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是合理调整充实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优化纪检监察组人员年龄结构,通过组织积极参与省州业务知识培训,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级学习历练,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提高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能力,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探头”作用,今年4月以来,选派3位同志到州纪委州监委参与办理专案。
三是严格执行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意见征求、任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共对149名拟任人选进行廉洁自律意见的征求;共对188名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四是:1.对违规使用党纪处分期间的领导干部问题,已于2019年7月30日进行整改,对党纪处分期间的2位同志免去了党委(党组)书记职务。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把人选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任职资格人选的情况出现。2.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反映有关人员在担任屏边县人社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违规调动领导亲属的工作单位和利用权力私自违规审批妻子调动工作单位等问题线索,目前由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初步核实中。3.关于屏边县2019年任命党龄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担任党组成员甚至党组书记的问题,屏边县纪委及时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于2019年8月23日对2人进行立案审查,对7人进行谈话提醒。县委组织部在2019年7月18日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龄不符合条件任职的问题后,及时召开部务会,对以上不符合任职条件的问题进行整改,于2019年7月30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免去了4位不符合任职同志的党组成员、党组书记职务。4.关于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对省委第七轮第三巡视组反馈 “屏边任命党龄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担任党组成员甚至党组书记”的问题进行排查时,发现2019年2月15日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设立的14个党组中,有3个单位不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问题,屏边县纪委及时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县纪委对1人进行书面诫勉问责,对4人进行谈话提醒。县委组织部在2019年7月18日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龄不符合条件任职的问题后,7月18日下午及时召开部务会,对不符合条件设立党组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方案,于2019年7月30日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撤销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3个单位党组。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紧盯重要节点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严查公款开支、公车私用、公务接待、宴请吃喝,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巡察、信访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9人1个单位,全部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落实好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备制度,防止借机敛财,2019年1月至9月,全县共有11名科级干部和29名一般干部(包括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按干管权限报告了主持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群众中化风成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
二是对违规报销超标交通费用问题、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等问题线索目前已完成初步核实。
三是关于2016年至2019年3月,有的单位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且虽未保留公务用车,但2017年、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问题。屏边县纪委及时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目前,相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四)关于“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款的问题,借款资金已全部追回。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收支规范、高效,执行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杜绝白条支出、违规借款等现象发生。
二是加大旧城改造、滴水苗城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自检自查工作力度,加强对项目工程量审核,确保正在实施的重点项目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过程监理和造价跟踪审核,充分发挥监理和造价公司特别是业主把关项目投资的实际作用,避免审减资金过大的问题发生。
三是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滴水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已重新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已申办完成,继续保留两个机构及其相关职能的合法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046401;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310室(大平田);电子邮箱:1056786663qq.com
中共屏边县委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