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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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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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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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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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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溪河(屏边县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屏边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等相关要求,屏边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南溪河(屏边县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现将划定成果予以通告。
上述成果征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联 系 人:李陈龙
联系电话:0873—3226691
电子邮箱:pbxhzb@126.com
附件:南溪河(屏边县段)划界划定成果图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南溪河(屏边县段)划界划定成果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