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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512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5325002019112800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现将X53250020191128001号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位于屏边县白河乡的黄磷厂,污染环境,给当地人民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望督察组给予监督。主要是有检查和无检查排放不一样,白天和晚上排放不一样,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里附几张照片,望督察组明鉴。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29日,屏边县在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53250020191128001号转办举报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显贵为督办领导,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为转办件办理主体,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局长李星桩为责任领导,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工商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科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及时前往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的企业为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云南屏边黄磷厂)。该公司位于屏边县白河镇,始建于1989年,1991年建成投产。1997年12月由云南红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云南红河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为公司下属企业。公司现有黄磷电炉4台,设计产量2.5万吨/年,设计总负荷50000KVA。1号炉于1989年编制了《环境影响论证报告》;2号炉1998年12月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屏边黄磷2号黄磷电炉扩建工程环境报告表评审意见》;3号炉于2000年4月10日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云南屏边黄磷厂技改扩建三号黄磷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红环治〔2000〕39号);2005年编制了《云南屏边黄磷厂技改扩建7000吨/年4号炉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红环许准〔2005〕2号),并于2006年通过红河州环境保护局验收,取得《验收意见》(红环验许准〔2006〕5号);2016年1月编制了《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泥磷转锅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3月15日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泥磷转锅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红环审〔2016〕17号),2017年7月3日,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红环验〔2017〕34号)。

  该公司现有黄磷电炉4台(其中,1#11000KVA、2#11000KVA、3#13000KVA、4#15000KVA),建有配套的原料烘干系统及原料烘干废气除尘设施、水处理设施、8套泥磷回收转锅。黄磷渣全部外卖给免烧砖厂和水泥厂使用,生产废水(漂磷废水)经石灰中和、加入絮凝剂加速澄清后供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两个排放口的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联网(2019年4月26日),数据正常上传。1#11000KVA电炉、2#11000KVA电炉、3#13000KVA、电炉、4#15000KVA电炉集渣池水蒸气治理设施及污水处理池、泥磷池无组织烟气收集设施已安装并运行。

  (二)转办件提到的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黄磷厂污染环境,给当地人民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的问题

  “黄磷厂污染环境”方面: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每年每个季度对黄磷厂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未超标;2019年11月29日,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屏环监(污)字〔2019〕12号)报告中监测的结果均未超标。根据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红环监(委托)字〔2016〕26号),黄磷厂在上风向1个点位、侧风向2个点位、下风向1个点位的监测数据表明,该厂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在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屏边县接到D530000201806270014号转办件,经现场调查,因厂区扬尘问题由屏边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6日实施了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州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26日针对该公司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实施了罚款贰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后企业及时按照要求实施了整改。

  生产方面:县农科局技术人员于2019年11月29日至30日,到黄磷厂周边村寨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取5个村委会中的6个村小组12户农户进行调查。先后深入到白河镇腊哈村委村会中寨小组马应祥、腊哈村委村会中寨小组普建明、腊哈村委会小干田小组普忠芬、腊哈村委会小干田小组周绍忠、腊哈村委会小干田小组周绍兰、放阳村委会矿泉小组熊玉文、底西村委会双龙小组刘自成、腊哈村委会总支书记周少翔、马卫村委会堵交小组古福云、喜乐村委会大新寨小组杜秀英、喜乐村委会大新寨小组陆有学、喜乐村委会主任李自明,共12户种植户进行调查,其中:9户认为农业生产环境没有受到污染影响,主要是农业病虫害影响较大(香蕉枯萎病、玉米草地贪夜蛾);有2户认为黄磷厂排放烟气疑似有影响;有1户认为黄磷厂排放烟气有影响。调查分析:一是由于品种退化,不更换品种,会导致抗病力下降,病害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二是由于不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导致土壤酸化板结,也会影响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三是高温高湿及干旱天气会诱发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从今年情况看,前期干旱导致玉米种植存在草地贪夜蛾危害发生,也会导致农作物产量降低。调查结论:经调查,由于多年连作、品种单一退化、不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栽培水平低及病虫害发生严重,是影响农作物品质及产量的主要原因。从目前情况看,没有发现有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情况发生。

  生活(身体健康)方面:根据2019年10月云南省新昆华医院出具的《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63名职工年度职业健康体检报告》,黄磷厂职工均未发现有关与职业有关病例。根据屏边县卫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对黄磷厂周边1000米范围的村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筛查,均未发现患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也未发现职业性化学中毒病例。

  综上所述,屏边黄磷厂厂区局部存在一定的扬尘、跑冒滴漏问题,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均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影响较小,并未给当地人民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该项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2.关于“有检查和无检查排放不一样,白天和晚上排放不一样”的问题

  经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核实:该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两个排放口的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联网,数据正常上传。主要监测和上传的数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温度、压力、流速、流量。在线监测数据24小时上传,上传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未超标。

  3.关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问题

  (1)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每月对黄磷厂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进行整改。(2)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每年每个季度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同时要求其安装了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请第三方运维,确保烟气达标排放。(3)在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县接到的D530000201806270014号转办件,经查实后,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已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7月6日实施了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4)2019年8月22日,县长李雄文召集副县长万执政、县工商信局局长刘朝恒、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局长李星桩专题研究黄磷厂有关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9年8月31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显贵和副县长万执政带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工商信局相关人员到黄磷厂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工商信局已于8月22日、8月28日到黄磷厂督促检查,执法人员已先后三次到现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2019年11月5日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显贵带领州、县宣传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工商信局、白河镇党委等部门,针对环保部转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核查。(5)针对在生态环境问题、长江经济带“三磷”排查整治等专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2019年8月29日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下达了《关于责令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屏环发〔2019〕43号),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产整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8月25日下达了《关于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停产进行整改的通知》(屏工商信发〔2019〕53号),要求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州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26日针对该公司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实施了罚款贰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该公司投入1260万元,增加了3000方应急水池1个、配置了泥磷回收转锅8台、增加了无组织除尘设备3套等环保设备。特别是2019年以来,该公司针对在长江经济带“三磷”排查整治等专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的要求,共投资1800万元,对黄磷尾气“点天灯”,水淬渣池、泥磷池烟气无组织排放,料场、渣场等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治理。整改完成后,已于2019年9月26日向县工商信局提交了验收请示,县工商信局于2019年9月27日上报了州工信局。2019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组织派出专家组到我县开展2019年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精准帮扶工作,专家组在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帮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加快黄磷电炉渣搭棚封闭暂存点扬尘治理设施的建设;二是加快泥磷转锅搭棚封闭、吸收洗涤无组织治理设施建设;三是对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改造;四是加强厂区环境综合治理,清理无序堆放的物料,避免雨水冲刷导致含磷废水外排。目前,该公司正对生态环境部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综上所述,我县各职能部门都对该公司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因此,举报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问题不属实。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专家组提出的要求和《长江经济带“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进行整改,现已完成烟气收集装置安装,按计划进行调试,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在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正式生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守法经营。

  (二)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