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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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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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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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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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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通知
玉屏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意识,熟悉人民防空警报指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的意见》(红政发〔2012〕53号)的规定和州人防办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进行每年一次的防空警报信号试鸣。为保证防空警报信号试鸣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报信号试鸣时间
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15:00。
二、警报类型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发放三次,每次3分钟。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音响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第二次为空袭警报,音响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第三次为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有关事宜
(一)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驻屏部队和县城居民,要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警报试鸣时,保持稳定,不要慌乱,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二)城区各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请县人武部将此件转驻屏各部队;请玉屏镇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各社区进行粘贴宣传。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在广播电视台发布试鸣公告。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