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7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声明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精神“对已经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或文书,一律撤回并予以注销或申明作废,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定,现对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办理的9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批复文书进行注销,并在此声明自公示之日起所有许可证件、批复文书全部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文书作废名单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附件:作废名单(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