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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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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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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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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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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关于推荐评选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州委宣传部、州人社局、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关于做好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红司通〔2022〕4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在充分酝酿、组织推荐、评选审核、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3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参与评选。现将《屏边县拟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屏边县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普法科)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3—3222857
电子邮箱:pbxwyfzxb@163.com
联系地址:屏边县司法局(季伍政法服务区)
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屏边县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屏边县拟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屏边县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
马朝友 屏边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干部
王 迪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李艳碧 屏边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刘封驿 屏边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
刘梦楠 屏边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