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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08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关于推荐评选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州委宣传部、州人社局、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关于做好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红司通〔2022〕4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在充分酝酿、组织推荐、评选审核、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3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参与评选。现将《屏边县拟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屏边县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普法科)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3—3222857

  电子邮箱:pbxwyfzxb@163.com

  联系地址:屏边县司法局(季伍政法服务区)

  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屏边县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屏边县拟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屏边县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

  马朝友  屏边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干部

  王  迪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李艳碧  屏边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刘封驿  屏边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

  刘梦楠  屏边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