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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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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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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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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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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红民宗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根据《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申报我县2022年度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补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名额
2022年考入本科的德智体美劳品学兼优的7名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
二、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屏边县户籍少数民族学生(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户口在屏边县一年以上)。
(二)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学生。
(三)2022年考入大学的优秀大学生。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于2022年8月5日前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名提出申请(报名地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教育科,联系人:潘昆林,联系电话:0873—3227839)
(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申报学生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选定名额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州民族宗教委审批。
(三)州民族宗教委审批同意拟培养的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名单在屏边县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举报就按程序补助。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取);
(二)屏边县户籍(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毕业证)证明复印件;
(三)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报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报人就读高中在校表现情况、家庭情况说明(由学生本人提供)。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