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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97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和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和平镇实际,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和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及保密教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共计发布公开信息785条。其中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641条,脱贫攻坚127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14条。

  (一)强化领导机构,强力谋划部署推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平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并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新制定了《和平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平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二)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开实效。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行。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既严格遵循了保密制度规定,又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村、各单位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项政策的宣传,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21412801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和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公开内容单一、内容不够规范,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信息发布队伍建设不稳定,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布时效性范围没有明确界定等,今后和平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宣传,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合理安排好专、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镇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