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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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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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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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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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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屏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完成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屏边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COP15重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攻坚扫黑除恶、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治慵懒你、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为抓手,狠抓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公安工作,为屏边实现“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华丽转身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同时,屏边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屏边县公安局承办2019年政协提案6件,内容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6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为100%。该六件提案于2020年3月4日公开于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收支等情况。二是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公开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共计7类1138项,其中,行政许可权责清单35项,行政处罚权责清单1017项,行政强制权责清单50项,行政检查权责清单8项,行政确认权责清单21项,行政奖励权责清单6项,行政裁决权责清单1项。
4、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屏边警方微信公众号、屏边警方微博、屏边Traffic Polic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对我局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内容进行公开发布,让新媒体真正成为政务公开的桥梁。2020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内,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办信息科对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更新维护,2020年内报送财政信息2条、部门动态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提案办理6件、公示公告1件,政府机构职能信息1条;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答复申请人的咨询,及时处理申请人的投诉,年内及时处理“县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留言、咨询信件11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通过屏边警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338条,新浪微博发布263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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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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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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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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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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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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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35 |
4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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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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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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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017 |
12465 |
|
行政强制 |
0 |
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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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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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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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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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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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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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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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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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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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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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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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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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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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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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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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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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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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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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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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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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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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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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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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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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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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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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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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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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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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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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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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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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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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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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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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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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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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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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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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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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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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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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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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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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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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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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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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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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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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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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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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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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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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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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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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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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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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当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归类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准确;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执行力度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科所队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协调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内容,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