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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公布屏边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屏边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六稳”“六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县本级“三公”经费、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主题,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县本级“三公”经费、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106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应用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的分办、办理、审查和批准等流程,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我局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县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信函或当面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相关渠道在网站的公开指南栏目中予以公示。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对县政府办转办的公开事项,及时按要求予以答复,没有出现被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科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发布。2020年,我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对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针对每次检测结果,及时整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局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分解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4 

27312.83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公开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够重视,对于政策法规及工作开展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对于个别的政策性文件解读不够及时,公众对于政策的了解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年财政工作安排,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对财政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局内部信息公开制度,抓紧抓实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率,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