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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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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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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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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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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精神,对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要求,做好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明确了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德祥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主任朱翔宇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县政府办信息科备案;制定并印发了《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2020年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屏卫健发〔2020〕129号),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与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10月13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室人员,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就公文处理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2020年屏边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强制程序流程图》、《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图》、《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流程图》、《屏边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医疗)》等11项内容的公示公开;二是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时间、地点、材料清单等便民事项,印发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服务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列出“一件事”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对纳入“一件事”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体化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推行“一表申请”,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三是切实推进“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办结,一颗印章管审批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持续改进窗口工作服务,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政务大厅窗口运行服务,窗口人员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未受到群众投诉。
(三)“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后,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平台对《关于全面强化屏边县境外输入疫情防控的通告》进行了公示公开;二是加强冷链食品抽检结果的公示公开,公开《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屏边县冷链食品采样检测结果通报》1期;三是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公示公开《屏边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组关于第一批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效果质量抽检结果通告》1期。
(四)“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2019年度,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屏边县人民医院、屏边县妇计中心服务项目、科室设置及收费标准已进行了公示公开,今年以来未发生大的变动,未再次进行公开。
(五)“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完成情况
一是2019年,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三定”方案,已完成了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的公示公开;二是因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并完善权责清单,并于2019年进行了公示公开;三是梳理了本部门行政职权8类234项。
(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成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梳理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形成规范统一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上报,并对接指导乡镇编制工作。
(七)“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完成情况
根据规定,一是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公开了《屏边县城市水厂、水龙头水质信息》4期(2020年第一、二、三、四季度);二是公示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销公告》;三是公示了《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屏边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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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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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16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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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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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行政强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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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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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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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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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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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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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 |
121460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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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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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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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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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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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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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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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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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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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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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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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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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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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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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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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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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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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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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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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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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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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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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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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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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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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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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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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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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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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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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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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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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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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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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局办公室与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