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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4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区、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中心工作,积极完善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督促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屏边县政府门户网站、苗乡屏边、苗乡统战、红河统一战线、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共发布信息21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15条,政务信息2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特点,以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同意或审查一律不予公开。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群众留言、咨询的受理、反馈事项,确保及时办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2024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认真研判,兼顾保密和公开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和召开政务公开培训,增强主动公开、全员参与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