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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3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屏边县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屏边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我局涉及的财政资金、重点信息等。公开屏边县地震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工作简历。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组织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屏边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屏边县地震局2022年度决算等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县地震局认真执行《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县地震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了《屏边县地震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合法合规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县地震局无独立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县地震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按有关要求在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县地震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明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责任人及审批流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够了解。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少,业务工作多,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欠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屏边县地震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